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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ui-Tang -> 群書治要 -> 卷三十二 -> 管子 -> 法法 -> 5 - Parallel passages[More information]
規矩者,方圓之正也。雖有巧目利手,不如拙規矩之正方圜也。故巧者能生規矩,不能廢規矩而正方圜,聖人能生法,不能廢法而治國,故雖有明智高行,背法而治,是廢規矩而正方圜也。賢人不至謂之蔽,忠臣不至至作用謂之塞,令之不行謂之障,禁而不止謂之逆,蔽塞障逆之君者,不杜其門而守其户也。為賢者之不至,令之不行也。
《管子·法法》: 規矩者,方圜之正也,雖有巧目利手,不如拙規矩之正方圜也;故巧者能生規矩,不能廢規矩而正方圜。雖聖人能生法,不能廢法而治國;故雖有明智高行,倍法而治,是廢規矩而正方圜也。 《群書治要·法法》: 規矩者,方圓之正也。雖有巧目利手,不如拙規矩之正方圜也。故巧者能生規矩,不能廢規矩而正方圜,聖人能生法,不能廢法而治國,故雖有明智高行,背法而治,是廢規矩而正方圜也。 《孟子·離婁上》: 規矩,方員之至也; 《荀子·禮論》: 規矩者,方圓之至; 《管子·法法》: 規矩者,方圜之正也, 《史記·禮書》: 規矩者,方員之至也; 《群書治要·法法》: 規矩者,方圓之正也。 《禮記·經解》: 規矩之於方圜也。 《荀子·王霸》: 猶規矩之於方圓也, 《管子·法法》: 不如拙規矩之正方圜也; 《群書治要·經解》: 規矩之於方圓也。 《群書治要·法法》: 不如拙規矩之正方圜也。 《太平御覽·敘禮上》: 規矩之於方圓也。 《太平御覽·秤》: 規矩之於方圜也。 《管子·法法》: 不能廢法而治國; 《淮南子·氾論訓》: 然而立政者不能廢法而治民; 《群書治要·法法》: 不能廢法而治國, 《群書治要·汜論》: 不能廢法而治民, 《太平御覽·敘兵下》: 然而位政者不能廢法而治民; 《商君書·弱民》: 背法而治, 《群書治要·法法》: 背法而治, 《管子·法法》: 賢人不至,謂之蔽。忠臣不用,謂之塞。令而不行,謂之障。禁而不止,謂之逆。蔽塞障逆之君者,不敢杜其門而守其戶也,為賢者之不至,令之不行也。 《群書治要·法法》: 賢人不至謂之蔽,忠臣不至謂之塞,令之不行謂之障,禁而不止謂之逆,蔽塞障逆之君者,不杜其門而守其户也。為賢者之不至,令之不行也。 《管子·法法》: 非杜其門而守其戶也,為政之有所不行也; 《管子·法法》: 非敢杜其門而守其戶也,為令之有所不行也; 《管子·法法》: 不敢杜其門而守其戶也,為賢者之不至,令之不行也。 《管子·明法解》: 非塞其門,守其戶也,然而令不行, 《群書治要·法法》: 非杜其門而守其户也。為政之有所不行也。 《群書治要·法法》: 不杜其門而守其户也。為賢者之不至,令之不行也。 《管子·法法》: 為賢者之不至,令之不行也。 《淮南子·本經訓》: 召之不至,令之不行, 《群書治要·法法》: 為賢者之不至,令之不行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