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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cope: 御定淵鑑類函 |
Condition : Contains text 「㟭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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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 | 原戴延之《西征記》曰:潼闗北去蒲坂城六十里,中有舜廟,城外有宅井及二妃壇,南去城二十里有山,舜所耕山上亦有廟。 增《國語》曰:魯文公欲弛孟文子之宅,使人謂之曰:吾欲利子於外之寛者。對曰:夫位政之建也,署位之表也。車服,表之章也。宅,章之次也,祿次之實也。君議五者,以建政為不易之規也。今有司來命,易臣之署與其車服,而曰將易而次為寛利也。夫署,所以處君,命也。臣立先臣之署,服其車服為利而易其次,是辱君命也,不敢聞命。 原晏子曰:「景公使更晏子之宅,曰:子之宅,近市湫隘,囂塵不可居,請更諸爽」。塏辭曰:「臣之先,臣居此宅焉,臣不足以嗣之,於臣侈矣。且小人近市,朝夕得所求,小人之利也」。 酈道元《水經注》曰:「齊城北門外有晏嬰宅。 《瀨鄉記》曰:「老子祠在瀨鄉曲仁里譙城西出五十里,老子平生時,教化學仙故處也。漢桓帝修建屋宇為老子廟,廟北二里李夫人祠,是老子舊生宅也。 盛宏之《荊州記》曰:「新野郡西七里有梅溪,源出紫山,南流注涓故老𫝊溪,西有百里奚宅。 增淮南子曰:魯哀公欲西益宅,史争之,以為西益不祥,哀公作色而怒,左右數諫不聽,乃以問其傅宰,折雎曰:吾欲西益宅,而史以為不祥,子以為何如?」宰折雎曰:「天下有三不祥,西益宅不與焉。哀公大說而喜,頃復問曰:「何謂三不祥?」對曰:「不行禮義,一不祥也。嗜欲不止二,不祥也。不聽强諫,三不祥也」。哀公黙然深念,憤然自反,遂不西益宅。蘇州記曰:孔子弟子言,偃宅在常熟縣西。 原范汪《荊州記》曰:「宛有三女樓、伍子、胥宅。 庾仲雍《荊州記》曰:秭歸縣有屈原宅、伍胥廟。擣衣石猶存。 《漢書》曰:魯共王好治宮室,壊孔子舊宅以廣其居,聞鐘磬琴瑟之聲,遂不敢壊,復於壁中得古經𫝊。 《述征記》曰:豐圻豐水西九十里,有漢髙祖宅。 《漢舊儀》曰:髙皇帝家在豐中陽里,為沛、泗上亭長,及為天子立沛廟,祠豐故宅。 又《漢書》曰:「髙祖詔列侯食邑,皆賜大第室,更二千石受小第室。 又曰:「蕭何買田宅,必居窮僻處,不治垣舍」。曰:「令後世賢師,吾儉不賢,無為勢家所奪」。 又曰:夏侯嬰以太僕事惠帝,髙后徳嬰之,脫孝惠、魯元於下邑間,乃賜嬰北第第,一曰近我以尊異之。 增又曰:「宣帝為皇孫時,會朝請舍於長安尚冠里。元平元年,遣宗正至曾孫尚冠里舍洗沐,賜御府衣,太僕以軨車奉迎,曾孫就齋宗正府。 又曰:宣帝賜霍光甲第一區。 原又曰:張放以公主子取皇后弟平恩侯嘉女,成帝賜甲第。 增又曰:「揚雄處㟭山之陽,有田一㕓,宅一區。家貧嗜酒,人稀至門。有好事者,載酒肴以游學。 《成都記》曰:「成都縣南百步有嚴君平、司馬相如、揚雄宅,今草元餘跡尚在。 《後漢書》曰:「光武建武三年,幸舂陵,祠園廟,因置酒舊宅,大會故人父母。 原又曰:「建武十七年幸章陵,修園廟舊宅田里舍。 范汪《荊州記》曰:義陽六縣安昌里有光武宅,枕白水陂,所謂龍飛白水也。 《後漢書》曰:「呉漢嘗出征,妻子在後買田宅,漢還,譲之曰:「軍師在外,吏士不足,何多買田宅乎?」遂盡分以與昆弟外家。 增又曰:包咸於東海立精舍,講授,劉淑、檀敷、李兊俱立精舍講授」。原又曰:「竇氏一公、兩侯、三公主、四二千石相與並代,自祖及孫,官府邸宅相望」。 又曰:梁冀於洛陽城內起甲第。 增《魏志》曰:張遼,字文逺,為晉陽侯,屢有戰功。文帝曰:「此古之召虎也」。特為起甲第一區。 原又曰:明帝特為舅孫甄暢起大第舍。 抱朴子曰葛廬有大功,受爵立宅,舍於博望里,今基兆石礎在焉。 又曰:「臨汜縣有廖氏世老壽,後移子孫輙殘折他人,居其故宅,復累世壽,乃知是宅所為,不知其何,故疑井水赤。乃掘井左右得古人埋丹砂數十斛,丹汁入井,是以飲水而得壽。劉楨《京口記》曰:糖頹山周廻二里餘,山南隅隔路得郗鑒故宅五十餘畝。 戴延之《征西記》曰:「東陽門外道北,呉蜀二主第宅,去城二里,墟墓猶存。 《述征記》曰:「山陽縣東北二十里,魏中散大夫嵇康園宅,今悉為丘墟,而父老猶謂嵇公竹林地,以時有遺竹也」。 《呉志》曰:周瑜與孫策同年相友善,瑜推道南大宅以舍策,升堂拜母,有無通共。 《㐮陽記》曰:李衡每欲治家,妻輙不聽,後密遣客十人,於武陵龍陽洲上作宅種橘千樹,臨死,敕兒曰:「汝母每惡吾治家,故窮如是,吾州里有千頭木奴,不用汝衣食,嵗上一匹,絹亦當足用爾」。亡後二十餘日,兒白母母曰:「此當種柑橘也,汝家失十戶客七八年,必汝父遣為宅。晉咸康中,其宅上枯樹猶存。 增《郡國志》曰:洛陽有董卓宅,在永和里,掘地輙得金玉寳翫,後魏邢欒掘得丹砂及錢,銘曰:「董太傅之物」。後夢卓來,索欒不與,經年而卒。 原王隱《晉書》曰:「魏舒少孤,為外家甯氏所養甯起宅,相者云當出貴外甥。舒曰:當為外家成此宅相。 裴楷別𫝊曰:裴楷營新宅,基宇甚麗,當移住,與其兄共游行,牀帳儼然,櫺軒疎朗,兄心甚願之,而口不言。楷心知其意,便使兄住。 增《晉書》曰:杜后母裴氏為廣徳縣君。裴氏名穆,長水校尉綽之孫,太傅主簿遐之女,太尉王夷甫外孫,中表髙於當時遐随。東海王越遇害,無子,惟穆渡江,遂享榮慶,立第南掖門,所謂杜老宅云。 又曰:「上黨鮑瑗,家䘮禍貧,苦淳于智卜之卦。成謂曰:「為君安宅者,女子工耶?」曰:「是也」。又曰:「此人已死耶?」曰:「然」。智曰:「此人安宅失宜,既害其身,又令君不利君,舍東北有大桑樹,君竟入市門數十步,當有一人折新馬鞭者,便就請買,還懸此樹,三年當得物」。瑗承言詣市,果得馬鞭,懸之三年。後浚井得數十萬,銅錢雜器復可二十餘萬,於是家業用展病者亦愈。 又曰:「孔愉為會稽內史,在郡三年,營山陰湖南侯山下數畝地為宅,草屋數間,便棄官居之,送資數百萬,一無所取。 《世說》曰:鍾會、荀濟二人,情好不協。荀有寳劍,值百萬,常在母鍾太夫人所。鍾善學書,學荀手跡,作書與母取劍,竊去不還。荀後知是鍾而無由,復思所以報之。會鍾兄弟二人,共以千萬起宅,始成,甚精麗,未得移住。荀善畫於是潛往畫鍾門堂,並作太傅形像,衣冠狀,貎如平生之容鍾,來入門,便感慟,宅遂空廢。 《輿地志》曰:㐮陽城東南有白沙曲,龎士元居漢之陰,司馬徳操宅洲之陽,隔魚梁洲,望衡對宇,歡情自接,每至相思,則褰裳涉水,豈待還桂柂於千里,貢深心於永思哉! 原婁承先𫝊曰:婁元到廣州,遂徘徊躑躅於仲翔宅故處,哀咽悽愴,不能自勝」。《三輔決録》曰:郭詳為太尉長史,起大宅,在髙陵城西,世稱曰長史宅」。 《捜神記》曰:魏郡張氏本富,忽衰死財,散賣宅與程應,應舉家疾賣於何文,文先獨持大刀,暮入北堂梁上,一更中有一人長丈餘,髙冠赤幘,呼曰:「細腰細腰應諾,何以有人氣?」答無便去,文因呼細腰問:「向赤衣冠是誰?」答曰:「金也。在西壁下。問君:「是誰?」答云:「我杵也,今在竈下文掘,得金三百斤,燒去杵」。由此大富宅遂清寧。 增《㐮沔記》曰:韋叡少時有南陽人蔡郍,善望氣象,叡宅應出三公、刺史,貴不可言。時叡宅上有草屋數間,郍宅在城南,悉是瓦屋求換叡宅,疑而不許。後奉龍飛,遂成宅相簡,文徵書至,望氣之言驗矣。 《宋書》曰:張鏡與顔延之鄰居,顔談義飲酒,叫呼不絶,而鏡靜黙後與客談,延之從籬邊取胡牀,坐聽辭義,清元乃曰:「彼有人焉」。由是不復叫呼。 《後魏書》曰:「王椿於鄉造宅㕔,事極髙壯本,郡人呼椿為王太原。一日時,人忽云:「此乃太原王宅,豈王太原!」未幾,爾朱榮果居椿宅,封太原王。 又曰:孝文因行藥至司空府南,見巒宅,謂曰:「朝行藥至此,見卿宅乃佳,東望徳館,情有依然」。巒對曰:「陛下移構中原,方建無窮之業,臣意在與魏昇降,寧容不務永年之宅」。帝謂司空穆亮、僕射李沖曰:「巒之此言,其意不小。 《北史》曰:宇文䕶執政,廣營第宅,嘗召栁夐至宅,訪以政事,夐仰視其堂,徐而歎曰:「酣酒嗜音,峻宇雕墻,有一於此,未或不亡䕶不恱」。有識者以為知言。 《西谿叢語》曰:梁庾信字子山,肩吾之子,居宋玉故宅,信《哀江南賦》所云「誅茅宋玉宅」是也。 長安志曰:隋煬帝在藩舊宅,武徳中,賜尚書右僕射蕭瑀為園。後瑀子銳尚㐮,平公主,詔別營主第,主辭以姑婦異,居有乖禮,則因陳固請,乃以園地充主第,又辭公主棨㦸,不欲異門,乃併瑀之院門。聞見記曰:「魏徵,當朝重臣也,所居室宇卑陋,太宗欲為營第,輙謙譲不受。洎徵寢疾,太宗將營小殿,遂輟其材為造正堂,五日而就。 《朝野僉載》曰:宗楚客造一宅,新成皆是文柏為梁沉香,和紅粉以泥塗壁,開門則香氣蓬勃,磨文石為階砌,及地著吉莫靴者,行則仰仆。楚客被逮,昌王推得賍萬餘兄弟配流。太平公主就其宅看,歎曰:「觀其行,坐處吾輩虛生浪死」。 《見聞録》曰:則天以後,王侯妃主京城第宅,日加崇麗。天寳中,御史大夫王鉷有罪,賜死,縣官簿録太平坊宅,數日不能遍,宅內有自雨亭從簷上飛流回注,當夏處之,凜若髙秋,又有寳鈿井欄,不知其價,他物稱是。 《明皇雜録》曰:貴妃姊虢國夫人,恩傾一時,大治第宅,棟宇之盛,世無與比。所居韋嗣立舊宅,韋氏諸子方亭午,偃息於堂廡間,忽見一婦人,衣黃披衫,降自步輦,有侍婢數十,笑語自若,謂韋氏諸子曰:「聞此宅欲貨其價幾何?」韋氏降階而言曰:「先人舊廬,所未忍捨」。語未畢,有工人數百登兩廂,掘其瓦木,韋氏既不能制,乃率家僮挈其琴書,委於衢路,而自歎曰:「不才無為,勢家所奪,古人之戒,將見於今日乎!」而與韋氏隙地十畝餘,其他一無所酬。 《兩京記》曰:崇仁坊西南隅長寧公主宅,既承恩,盛加雕飾,朱樓綺閣,一時絶勝。又有山池別院,山谷虧蔽,勢若自然,中宗及韋庶人數游於此第,留連彌日,賦詩飲宴,上官昭容操翰,於亭子柱上冩之,韋氏敗,遂奏為觀詞人名士,競入游賞。 《唐書》曰:浮圖。泓與張說市宅,戒無穿西北隅。他日,怪氣索然,視西北隅果有三坎,皆深丈餘,驚曰:公富貴一世而己,諸子將不終」。說將平之,泓曰:客土無氣,與地脈不連,譬身有瘡痏,補以他肉,無益也」。後子均、垍為安祿山委任克復後,垍逺流,均賜死。 又曰:「張垍尚主,即禁中置內宅。岐陽公主下嫁杜悰,開第昌化里。 又曰:睿宗五子列第東都積善坊,號「五王子宅」。開元後,皇子幼,多居禁中,既長,詔附苑城為大宫,分院而處,號「十王宅」。 又曰:蕭復,字履初,廣徳中連嵗不稔,穀價翔貴,家貧,將鬻昭慶別業,時宰相王晉聞其林泉之羙,心欲之,乃使弟紘誘焉,曰:「足下之材,固宜居右職,如以別業奉家兄,當以要地處矣」。復對曰:「僕以家貧而鬻舊業,將以拯濟孀幼耳,倘以易羙職於身,令門內凍餒,非鄙夫之心也」。乃罷復官,沉廢數年,復處之自若。 又曰:「宣宗世,夔王以下五王處大明宮、內院,鄆王居十六宅。 又曰:「楊損家新昌里,與路巖第接。巖為相,欲易廏以廣第損族仕者千餘人,議曰:家世盛衰,係權者喜怒,不可拒」。損曰:「今尺寸土皆先人舊貲,非吾等所有,安可奉權貴耶?窮逹命也」。卒不與。 《窮幽記》曰:白樂天得楊憑宅竹木池館,有林泉之致,因為池,上篇題曰「都門風水。土木之勝,在履道里。 《五代史》曰:「漢初,以晉入蕃,將相第宅,賜隨駕大臣,以趙榮第賜太祖。太祖召榮子前刑部郎中易則告之曰:所賜除素屬版籍外,如有別契勝己所置者,可歸本直,即以千緡遺易」。則惶恐辭譲,太祖堅與之,乃受。 又曰:羅紹威前唐時常建第洛陽福善里,莊宗同光中,始賜明宗梁租庸使趙巖宅,雖華以趨內逺,乃召紹威子周敬易其第,後明宗即位,一日,夢中見一人儀形瓌秀,若素識者,上夢中曰:「此得非前宅主羅氏乎?及寤,訪其子孫,左右對曰:周敬現列明宗召至類符,夢中所見」。上謂侍臣曰:「朕不欲使大勲之後久無土地,因授左馮掖,非承家為善,何以致此? 《宋史》曰:建隆元年,宋州以歸徳軍旌節,詔置潛龍宅。 又曰:開寳九年,詔於朱雀門外馳道之左,建大第甲於輦下,既成,名曰禮賢宅,以待錢俶。 又曰:祥符二年,令江州縣修唐白居易第,以江州有舊宅畫像,故命葺之。 《玉海》曰:范文正子弟以公有退志,乗間請治第洛陽樹園圃,以為游逸之地。公曰:「人茍有道義之樂,形骸可外,況居室哉!」 《山堂肆考》曰:「王荊公宅在金陵鍾山,四無居人,其宅僅蔽風雨,又不設垣墻,望之若逆旅之舍。 《宋史》曰:熙寧四年,詔賜濮王子通州防禦使宗隐芳林園宅一區。六年,賜彰武留後承選芳林園宅。 又曰:「紹興三年,詔南班宗室新第,以睦親為名」。 《山堂肆考》曰:「岳少保宅在杭州治北郡人,即其地立廟祀之。廟有井,相𫝊飛被害。時有女尚幼,挾銀缾投井而死,故廟并祀焉」。 夷堅《續志》曰:理宗時,丞相崔與之歸蜀,建第甚麗,有豪商李姓者,亦從而效之,即用崔府匠人規制落成。崔往觀之,歸,召匠問曰:「汝與某建宅甚佳,但少兩枝梁耳」。匠曰:「此一依相府規模」。崔曰:「一枝是沒,思量一枝,是沒」。酌量當時,以資談笑。 《元史》曰:少府為諸王昌通,建宅於太廟南,田忠良往仆其柱,少府奏之,帝問忠良,對曰:「太廟前豈諸王建宅所耶?」 《元齋秘録》曰:永樂二十二年,賜衍聖公孔彥縉宅於京師,彥縉數來,皆館於民家,上聞之,顧近臣曰:「四夷朝貢之使,皆有公館,先聖子孫乃寓宿於民家,何以稱崇儒之意?」命工部賜宅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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