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山川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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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| 黃帝祭於山川,與為多焉。 |
3 | 虞氏秩於山川,遍於群神。 |
4 | 周制,四坎壇祭四方,以血祭祭五岳,以埋沈祭山林山澤。一歲凡四祭:一者謂迎氣時,二者郊天時,三者大雩時,四者大蜡時,皆因以祭之。禮神之玉,兩珪有邸,五寸。牲用少牢,各隨方色,幣亦隨牲色。器用蜃。用五獻。祭日,王及尸皆服毳冕。樂奏姑洗,歌南呂,舞大韶,以祀四望,奏蕤賓,歌函鍾,舞大夏,以祀山川。其祭之岳鎮,則升血為始,四瀆則沈血為始。次薦豆籩及爓肉,為朝踐。時王酌盎齊以獻,所謂朝踐之獻也。大宗伯亞獻,亦以盎齊。至熟,王酌清酒以獻尸,亞者亦清酒,所謂饋食之獻。通前四獻也。尸食訖,王又酌清酒以酳尸。凡五獻也。 |
5 | 秦并天下,令祠官所常奉名山川鬼神可得而序。於是自崤以東,名山大川祠。曰太室,恒山,泰山,會稽,湘山。水曰濟,曰淮。春以脯酒為歲禱,因泮凍;秋涸凍;冬塞禱祠。其牲用牛犢各一,牢具圭幣各異。自華以西,名山七:曰華山,薄山,嶽山,岐山,吳山,鴻冢,瀆山。瀆山,蜀山之岿也。名川四:曰河,祠臨晉;沔,祠漢中;湫泉,祠朝那;江水,祠蜀。亦春秋泮涸禱塞如東方山川,而牲亦牛犢牢具圭幣各異。而四大冢鴻、岐、吳、嶽,皆有嘗禾。其河加有嘗醪。皆在雍州之域,近天子都,故加車一乘,衔駒四。灞、滻、灃、澇、涇、渭、長水,皆不在大山川數,以近咸陽,盡得比山川祠,而無諸加。 |
6 | 漢孝文十二年,五穀不登,詔增修山川群祀。武帝因巡狩,禮其名山大川,用駒者悉以木偶馬代,行過親祠者乃用駒。 |
7 | 後漢章帝元和二年,詔祀山川百神應禮者。 |
8 | 魏文帝黃初二年,禮五岳四瀆,咸秩群祀,瘞沈珪璋。 |
9 | 宋孝武帝大明七年六月,有司奏奠祭霍山。殿中郎丘景先議:「宜使太常持節,牲以太牢之具,羞用酒脯時穀,禮以赤璋纁幣,器用陶匏,藉用茅席。為壇兆。」時不用蜃,同郊祀以爵獻。凡肴饌種數,依社祭。 |
10 | 梁令郡國有五岳者,置宰祀三人,及有四瀆若海應祀者,皆以孟春仲冬祀之。 |
11 | 後魏景穆帝立五岳四瀆廟於桑乾水之陰,春秋遣有司祭。其餘山川諸神三百二十四所,每歲十月,遣祠官詣州鎮遍祀。有水旱災厲,則牧守各隨其界內而祈謁。王畿內諸山川,有水旱則禱之。太武帝南征,造恒山,祀以太牢。浮河、濟,祀以少牢。過岱宗,祀以太牢。遂臨江,登瓜步而還。 |
12 | 後周大將出征,遣太祝以羊一,祭所過名山大川。 |
13 | 隋制,祀四鎮:東鎮沂山,西鎮吳山,南鎮會稽山,北鎮醫無閭山,冀州鎮霍山。並就山立祠。祀四海:東海於會稽縣界,南海於南海鎮南,並近海立祠。及四瀆,並取側近巫一人,主知灑掃,並令多植松柏。 |
14 | 大唐武德、貞觀之制,五岳、四鎮、四海、四瀆,年別一祭,各以五郊迎氣日祭之。東岳岱山,祭於兗州;東鎮沂山,祭於沂州;東海,於萊州;東瀆大淮,於唐州。南岳衡山,於衡州;南鎮會稽山,於越州;南海,於廣州;南瀆大江,於益州;中岳嵩山,於洛州。西岳華山,於華州;西鎮吳山,於隴州;西海及西瀆大河,於同州。北岳恒山,於定州;北鎮醫無閭山,於營州;北海及北瀆大濟,於洛州。其牲皆用太牢。祀官以當界都督刺史充。先天二年,封華岳神為金天王。開元十三年,封泰山神為天齊王。天寶五載,封中岳神為中天王,南岳神為司天王,北岳神為安天王。六載,河瀆封為靈源公,濟瀆封為清源公,江瀆封為廣源公,淮瀆封為長源公。會稽山為永興公,岳山為成德公,霍山為應聖公,醫巫閭山為廣寧公。八載閨六月,封太白山為神應公。其九州鎮山,除入諸岳外,並宜封公。十載正月,以東海為廣德王,南海為廣利王,西海為廣潤王,北海為廣澤王。分命卿監詣岳瀆及山,取三月十七日一時備禮,兼冊祭。儀具開元禮。 |
《籍田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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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| 周制,天子孟春之月,乃擇元辰,親載耒耜,置之車右,帥公卿諸侯大夫,躬耕籍田千畝於南郊。冕而朱紘,躬秉耒,天子三推。以事天地、山川、社稷、先古,以為醴酪粢盛,於是乎取之。內宰詔后,帥六宮之人,生穜稑之種,以獻於王。使後宮藏種而又生之。甸師掌帥其屬而耕耨王籍,以時入之。 |
3 | 漢文帝制曰:「農,天下之本,遂開籍田,朕躬耕,以給宗廟粢盛。」舊儀「春始東耕於籍田,官祠先農,以一太牢,百官皆從。賜三輔二百里孝悌、力田、三老帛。種百穀萬斛,為立籍田倉,置令、丞。穀皆以給天地、宗廟、群神之祀,以為粢盛。」景帝詔曰「朕親耕為天下先」。昭帝幼即位,耕於鉤盾弄田。 |
4 | 後漢明帝永平中二月,東巡耕於下邳。章帝元和中正月,北巡耕於懷縣。其籍田儀:正月始耕,常以乙日,祠先農及耕於乙地。晝漏上水初納,執事告祠先農,已享。耕時,有司請行事,就耕位,天子、三公、九卿、諸侯、百官以次耕。推數如周法。力田種各耰訖,有司告事畢。是月,命郡國守皆勸人始耕。 |
5 | 魏氏天子親耕籍田。藩鎮闕諸侯百畝之禮。 |
6 | 晉武帝泰始四年正月丁亥,帝躬耕籍田於東郊。詔曰:「近代以來,耕籍田於數步之中,空有慕古之名,曾無供祀訓農之實,而有百官車徒之費。今循千畝之制,當與群公卿士躬稼穡之艱難,以帥先天下。於東郊之南,洛水之北。」帝御木輅以耕,太牢祀先農。自惠帝後,禮廢矣。 |
7 | 東晉元帝將修耕籍事,竟不行。 |
8 | 宋文帝元嘉二十一年,將親耕。先立春九日,司空、大司農、京尹、令、尉,度宮之辰地八里之外,整制千畝,中開阡陌。立先農於中阡西陌南,御耕壇於中阡東陌北。將耕,宿設青幕於耕壇之上。皇后帥六宮之人出穜稑之種,付籍田令。耕日,太祝令以一太牢祠先農,一如帝社儀。孟春上辛後吉亥,御乘耕根三蓋車,駕蒼駟,建青旂,著通天冠,青幘,青袞,佩蒼玉。藩王以下至六百石皆衣青。唯三臺武衛不耕,不改章服。駕出如郊廟儀。至籍田,侍中跪奏:「至尊降車。」臨壇,大司農跪奏:「先農已享,請皇帝親耕。」太史贊曰:「皇帝三推三反。」於是群臣以次耕,王公及諸侯五推五反,孤卿大夫七推七反,士九推九反。籍田令率其屬耕,竟畝,洒種即耰,禮畢。乃班下州縣,悉備其禮焉。 |
9 | 齊武帝永明中,耕籍田用丁亥。使御史乘馬車,載耒耜,從五輅後。 |
10 | 梁初,依宋齊禮,以正月用事,不齋不祭。天監十二年,以啟蟄而耕。與百官御事並齋三日,沐浴祼饗。侍中奉耒耜,載於象輅,以隨木輅之後。普通二年,又移籍田於建康北岸,築兆域如南北郊。別有親耕臺,在壇東。帝親耕畢,登此臺以觀公卿之推反。 |
11 | 後魏太武帝天興三年春,始躬耕籍田,祭先農,用羊一。 |
12 | 北齊籍於帝城東南千畝內,種赤粱、白穀、大豆、赤黍、小豆、黑穄、麻子、大麥、小麥,色別一頃。自餘一頃,地中通阡陌,作祠壇於陌南阡西,廣輪三十尺,四陛三壝四門。又為大營於外,設御耕壇於阡東陌北。每歲正月上辛後吉亥,祠先農神農氏於壇上,無配饗。祭訖,親耕。 |
13 | 隋制,於國南十四里啟夏門外,置地千畝,為壇行禮。播殖九穀,納於神倉,以擬粢盛。穰斓以餉犧牲。 |
14 | 大唐貞觀三年正月二十一日,太宗親祭先農,籍於千畝之甸。武后改籍田為先農壇。神龍初,復改先農壇為帝社壇。開元二十三年二月,親祀神農於東郊,句芒配。禮畢,躬御耒耜籍於千畝之甸。時有司進儀注:天子三推,公卿九推,庶人終畝。玄宗欲重勸耕籍,遂進耕五十餘步,盡壟乃止。耕畢,輦還齋宮,大赦。侍耕、執牛官皆加級賜帛。其儀備開元禮。 |
《先蠶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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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| 周制,仲春,天官內宰詔后帥外內命婦,始蠶於北郊,以為祭服。天子、諸侯必有公桑蠶室,近川而為之。築宮仞有三尺,棘牆而外閉之。后妃齋戒,享先蠶而躬桑,以勸蠶事。及大昕之朝,君皮弁素積,卜三宮之夫人、世婦之吉者。使入蠶於蠶室,奉種浴於川。桑於公桑,風戾以食之。是月也,命有司無伐桑柘。乃修蠶器,禁原蠶。 |
3 | 漢皇后蠶於東郊。 |
4 | 後漢皇后四月,帥公卿列侯夫人蠶。皇后出,乘鸞輅,青羽蓋,駕四馬,龍旂九斿。大將軍妻參乘,太僕妻御,前鸞旂車,皮軒闟戟,雒陽令奉引,千乘萬騎。車府令設鹵簿駕,公、卿、五營校尉、司隸校尉、河南尹妻皆乘其官車,帶夫本官綬,從其官屬導從皇后。置武賁、羽林騎,戎頭、黃門鼓吹,五帝車,女騎夾轂,執法御史在前後,亦有金鉦黃鉞,五將導。桑於蠶宮,手三盆於繭館,畢,還宮。祀先蠶,禮以少牢。 |
5 | 魏文帝黃初七年,皇后蠶於北郊,依周典也。 |
6 | 晉武帝太康六年,蠶於西郊。先蠶壇高一丈,方二丈,四出陛,陛廣五尺,在皇后采桑壇東南帷宮外門之外,而東南去帷宮十丈,在蠶室西南,桑林在其東。取列侯妻六人為蠶母。蠶將生,擇吉日,皇后著十二笄步搖,依漢魏故事,衣青衣,乘油畫雲母安車,駕六騩馬。女尚書著貂蟬佩璽陪乘,載筐鉤。公主、三夫人、九嬪、世婦、諸太妃、太夫人及縣鄉君、郡公侯特進夫人、外世婦、命婦皆步搖,衣青,各載筐鉤從蠶。先桑二日,蠶宮生蠶著簿上。躬桑日,皇后未到,太祝令質明以太牢告祠,謁者一人監祠。祠畢,徹饌,頒餘胙於從桑及奉祠者。皇后至西郊升壇,公主以下陪列壇東。皇后東面躬桑,采三條,諸妃公主各采五條,縣鄉以下各采九條,悉以桑授蠶母,還蠶室。事訖,皇后還便座,公主以下乃就位,設饗宴,賜絹各有差。 |
7 | 宋孝武大明四年,始於臺城西白石里為蠶所,設兆域,置大殿,又立蠶觀。 |
8 | 北齊為蠶坊於京城北之西,去皇宮十八里外。有蠶宮,方九十步,牆高一丈五尺。其中起蠶室二十七,別殿一區。置蠶宮令、丞,宦者為之。路西置皇后蠶壇,高四尺,方二丈,四陛,陛各廣八尺。置先蠶壇於桑壇東南,大路東,橫路南。壇高五尺,方二丈,四陛,陛各五尺。外兆方四十步,面開一門。有綠襜襦、恳衣、黃履,以供蠶母。每歲季春,穀雨後吉日,使公卿以一太牢祠先蠶黃帝軒轅氏於壇上,無配,如祀先農。禮訖,皇后因親桑於壇。備法駕,服鞠衣,乘重翟,帥六宮升桑壇東陛,即御座。女尚書執筐,女主衣執鉤,立壇下。皇后降自東陛,執筐者處右,執鉤者居左,蠶母在後。乃躬桑三條,訖,升壇即御座。內命婦以次就桑,服鞠衣者采五條,展衣者七條,褖衣者九條,以授蠶母。還蠶室,切之,授世婦,洒一簿。凡應桑者並復本位。后乃降壇,還便殿,設勞酒,頒賚而還。 |
9 | 後周制,皇后乘翠輅,率六宮三妃、三镅、御媛、御婉、三公夫人、三孤內子至蠶所,以一少牢親進,祭奠先蠶西陵氏神。禮畢,降壇,令二嬪為亞獻終獻,因以躬桑。 |
10 | 隋制,先蠶壇,於宮北三里為壇,高四尺。季春上巳,皇后服鞠衣,以一太牢、制幣,祭先蠶於壇上,用一獻之禮。祭訖,就桑位於壇南,東面。尚功進金鉤,典制奉筐。皇后采三條,反鉤。命婦各依班采五條九條止。世婦於蠶母受切桑,洒訖,皇后乃還。 |
11 | 大唐顯慶元年三月辛巳,皇后武氏;先天二年三月辛卯,皇后王氏;乾元二年三月己巳,皇后張氏:並有事於先蠶。其儀備開元禮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