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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cope: 南史 |
Condition : References 「大將軍」 |
Total 20 |
《卷一 宋本紀上第一》
44 | 七年正月己未,振旅而歸,改授大將軍、揚州牧,給班劍二十人,本官並如故。固辭。凡南北征伐戰亡者,並列上賻贈,尸喪未反者,遣主帥迎接,致還本土。 |
《卷二 宋本紀中第二》
79 | 冬十月戊午,前丹陽尹劉湛有罪伏誅。大赦,文武賜爵一級。以大將軍、領司徒、錄尚書事彭城王義康為江州刺史,大將軍如故。甲戌,以司空江夏王義恭為司徒、錄尚書事。十一月,尚書僕射、揚州刺史殷景仁卒。 |
《卷四 齊本紀上第四》
4 | 十七年,宋大將軍彭城王義康被黜,徙豫章,皇考領兵防守,帝舍業南行。十九年,竟陵蠻動,宋文帝遣帝領偏軍討沔北蠻。二十三年,雍州刺史蕭思話鎮襄陽,啟帝自隨,初為左軍中兵參軍。二十九年,領偏軍征仇池,破其武興、蘭皋二壘,遂從谷口入關。未至長安八十里,梁州刺史劉秀之遣司馬馬注助帝,攻拔談提城。魏救兵至,帝軍力疲少,又聞文帝崩,乃燒城還南鄭。 |
《卷五 齊本紀下第五》
9 | 隆昌元年春正月丁未,大赦,改元。加太傅竟陵王子良殊禮。鎮軍將軍西昌侯鸞即本號為大將軍,給鼓吹一部,親兵五百人。以領軍鄱陽王鏘為尚書右僕射。詔百僚極陳得失。又詔王公以下各舉所知。辛亥,祀南郊,宥隆昌元年以來流人。戊午,拜崇安陵。甲戌,使司徒參軍劉瓚聘於魏。 |
25 | 冬十月丁酉,加宣城公鸞黃鉞,進授都督中外諸軍事、太傅,領大將軍、揚州牧,加殊禮,進爵為王。戊戌,誅新除中軍將軍桂陽王鑠、撫軍將軍衡陽王鈞、侍中秘書監江夏王鋒、鎮軍將軍建安王子真、左將軍巴陵王子倫。是時宣城王鸞輔政,帝起居皆諮而後行。思食蒸魚菜,太官令答無錄公命,竟不與。辛亥,皇太后令廢帝為海陵王,使宣城王入纂皇統。建武元年,詔海陵王依漢東海王強故事,給虎賁、旄頭、畫輪車,設鐘簴宮縣。十一月,稱王有疾,數遣御師往視,乃殞之。給溫明秘器,斂以袞冕之服,大鴻臚監護喪事。葬給轀輬車,九旒大輅,黃屋左纛,前後部羽葆、鼓吹,挽歌二部,依東海王強故事,謚曰恭。 |
27 | 高宗明皇帝諱鸞,字景棲,始安貞王道生之子也,小字玄度。少孤,高帝撫育過諸子。宋泰豫元年,為安吉令,有嚴能之名。昇明中,累遷淮南、宣城二郡太守,進號輔國將軍。高帝踐阼,封西昌侯,位郢州刺史。永明元年,為侍中,領驍騎將軍。王子侯舊乘纏帷車,帝獨乘下帷,儀從如素士。公事混撓,販食人擔火誤燒牛鼻,豫章王以白武帝,帝笑焉。轉為散騎常侍、左衛將軍,清道而行。十年,累遷尚書左僕射,領右衛將軍。武帝遺詔為侍中、尚書令,尋加鎮軍將軍,給班劍二十人。隆昌元年,即本號為大將軍,給鼓吹一部,親兵五百人。尋加中書監、開府儀同三司。 |
28 | 海陵王立,為驃騎大將軍、錄尚書事、揚州刺史,加都督,增班劍為三十人,封宣城郡公,鎮東府城,給兵五千人,錢二百萬,布千匹。九江事難,假黃鉞,事寧,表送之。尋加黃鉞、都督中外諸軍事、太傅,領大將軍、揚州牧,增班劍為四十人,給幢絡三望車,前後部羽葆、鼓吹,劍履上殿,入朝不趨,贊拜不名,置左右長史、司馬、從事中郎、掾、屬各四人,封宣城王。未拜,太后令廢海陵王,以上入纂高帝為第三子,群臣三請,乃受命。 |
《卷七 梁本紀中第七》
17 | 十二月戊辰,以鎮東大將軍百濟王餘隆為寧東大將軍。 |
130 | 五年春正月乙卯,以護軍將軍廬陵王續為驃騎將軍,安右將軍、尚書左僕射蕭藻為中衛將軍,並開府儀同三司。中權將軍、丹陽尹何敬容以本號為尚書令,吏部尚書張續為尚書僕射。丁巳,御史中丞、參禮儀事賀琛奏:「今南北二郊及藉田往還,並宜御輦,不復乘路。二郊請用素輦,藉田往還乘常輦,皆以侍中倍乘。停大將軍及太僕。」詔付尚書博議施行。改素輦名大同輦。郊祀宗廟乘玉輦。辛未,祀南郊,詔孝悌力田及州閭鄉黨稱為善人者,各賜爵一級。 |
169 | 二月己卯,白虹貫日。庚辰,東魏司徒侯景求以河南十三州內屬。壬午,以景為大將軍,封河南王,大行臺,承制如鄧禹故事。丁亥,耕藉田。 |
174 | 八月乙丑,諸軍北征,以南豫州刺史蕭明為大都督。赦緣邊初附諸州。戊子,以大將軍侯景錄行臺尚書事。 |
《卷十 陳本紀下第十》
141 | 後主以隋仁壽四年十一月壬子,終於洛陽,時年五十二。贈大將軍,封長城縣公,謚曰煬。葬河南洛陽之芒山。 |
《卷十三 列傳第三 宋宗室及諸王上》
37 | 景平二年,羨之等遣使殺義真於徙所,時年十八。元嘉元年八月,詔追復先封,迎靈柩,並孫修華、謝妃一時俱還。三年正月,誅徐羨之、傅亮等。是日,詔追崇侍中、大將軍,王如故。贈張約之以郡。 |
56 | 二十九年冬,還朝,上以御所乘蒼鷹船上迎之。遭太妃憂,改授大將軍、南徐州刺史。還鎮東府。元兇肆逆,其日劭急召義恭。先是,詔召太子及諸王,慮有詐妄致害者,召皆有人;至是,義恭求常所遣傳詔,劭遣之而後入。義恭凡府內兵仗,並送還臺。進位太保。 |
《卷二十四 列傳第十四》
63 | 猛母妻子先留建鄴,因隨後主入京,詔賜宅及什物甚厚,別賚物一千段,及遣璽書勞猛。仍討平山越,馳驛奏聞。時文帝幸河東,會猛使至,大悅。楊素賀,因曰:「昔漢武此地聞喜,用改縣名,王猛今者告捷,遠符前事。」於是又降璽書褒賞,以其長子繕為開府儀同三司。猛尋卒於廣州,文帝聞而痛之,遣使吊祭,贈上開府儀同三司,封歸仁縣公。命其子繕襲,仍授普州刺史。仁壽元年,繕弟續表陳猛志,求葬關中,詔許之。仍贈使持節、大將軍、宋州刺史、三州諸軍事,謚曰成。訥之弟瑰之字道茂,位司空諮議參軍。瑰之子逡之。 |
《卷四十一 列傳第三十一》
15 | 太子不悅學,唯曼游是好,朝議令蔡仲熊為太子講禮,未半,遙光從容曰:「文義之事,此是士大夫以為伎藝欲求官耳。皇太子何用講為?」上以為然,乃停講。永泰元年,即本號為大將軍,給油絡車。 |
《卷五十一 列傳第四十一》
62 | 宏未幾復為司徒。普通元年,遷太尉、揚州刺史,侍中如故。七年四月薨,自疾至薨,輿駕七出臨視。及薨,詔贈侍中、大將軍、揚州牧,假黃鉞,並給羽葆、鼓吹一部,增班劍為六十人,謚曰靖惠。 |
《卷六十四 列傳第五十四》
34 | 初,魏克江陵之時,永嘉王莊年甫七歲,逃匿人家。後琳迎還湘中,衛送東下。及敬帝立,出質於齊,請納莊為梁主。齊文宣遣兵援送,仍遣兼中書令李騊駼冊拜琳為梁丞相、都督中外諸軍、錄尚書事。又遣中書舍人辛愨、游詮之等齎璽書江表宣勞,自琳以下皆有頒賜。琳乃遣兄子叔寶率所部十州刺史子弟赴鄴,奉莊纂梁祚於郢州。莊授琳侍中、使持節、大將軍、中書監,改封安成郡公,其餘並依齊朝前命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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