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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cope: 魏書 |
Condition : References 「河南尹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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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帝紀第七 高祖紀下》
46 | 秋七月甲午,立昭儀馮氏為皇后。戊辰,以前司空穆亮為征北大將軍、開府儀同三司、為京兆王,懌為清河王,懷為廣平王。壬申,行幸河南城。甲戌,講武於華林園。庚辰,車駕南討。九月丙申,詔曰:「哀貧恤老,王者所先,鰥寡六疾,尤宜矜愍。可敕司州洛陽之民,年七十已上無子孫,六十以上無期親,貧不自存者,給以衣食;及不滿六十而有廢痼之疾,無大功之親,窮困無以自療者,皆於別坊遣醫救護,給醫師四人,豫請藥物以療之。」丁酉,詔河南尹李崇討梁州叛羌,受征西源懷節度。辛丑,帝留諸將攻赭陽,引師而南。癸卯,至宛城,夜襲其郛,克之。丁未,車駕發南陽,留太尉咸陽王禧、前將軍元英攻之。己酉,車駕至新野。 |
《帝紀第十一 前廢帝 後廢帝 出帝》
18 | 秋七月乙未,詔曰:「頃永安馭運,載育皇儲,遂錫泛階,以申國慶。近經普泰,便爾中追。今罪人既殄,舊章斯復。宜述往旨,用卒前恩。皇子泛二級,悉可還授。文穆廟泛,故宜停寢,若已受者,依例追之。」庚子,以驃騎大將軍、開府、南陽王寶炬為太尉公。壬寅,齊獻武王率眾入自滏口,大都督庫狄幹入自井陘,討爾朱兆。乙巳,齊獻武王以爾朱天光、爾朱度律送之京師,斬於都市。己酉,以兼尚書左僕射、東南道大行臺樊子鵠為儀同三司。庚戌,詔侍中、驃騎將軍、左光祿大夫高隆之為使持節、驃騎大將軍、儀同三司、兼尚書左僕射、北道行臺,率步騎十萬趨太行,會齊獻武王。隆之解行臺,仍為大丞相軍司。齊獻武王次於武鄉。爾朱兆大掠晉陽,北走秀容。並州平。乙卯,帝臨顯陽殿,親理冤獄。丙辰,以宗師、東萊王貴平為車騎大將軍、儀同三司。是月,夏州徙民郭遷據宥州反,刺史元嶷棄城走。詔行臺侯景率齊州刺史尉景、濟州刺史祭俊等攻討之。城陷,遷奔蕭衍。東南道大行臺樊子鵠大破蕭衍軍於譙城,擒其鄴王元樹及譙州刺史朱文開。八月壬戌朔,齊文襄王來朝,燕射,班齎部下各有差。丁卯,以西中郎將元寧為高平王。甲戌,以車騎大將軍、左光祿大夫李琰之為儀同三司。庚寅,以車騎將軍、左光祿大夫崔秉為驃騎大將軍、儀同三司。辛卯,以車騎將軍、右光祿大夫高岳為驃騎大將軍、儀同三司。九月癸未,以侍中、驃騎大將軍、左光祿大夫封津為儀同三司。庚子,帝幸華林都亭,引見元樹及公卿百僚蕃使督將等,宴射,班齎各有差。癸卯,燕郡開國公賀拔允進爵為王。乙巳,帝幸都水,南過洛汭,遂至瀍澗。己酉,復田於北原。癸丑,以太師、沛王欣為廣陵王,前廢帝子勃海王子恕改封沛郡王。甲寅,以侍中、驃騎大將軍封隆之、任祥並為儀同三司。以車騎大將軍、河南尹元仲景為驃騎大將軍、儀同三司。乙卯,車駕謁山陵。丙辰,蠕蠕、高昌國遣使朝貢。庚申,以衛將軍、前吏部尚書李神雋,撫軍將軍、右衛將軍婁昭並為驃騎大將軍、儀同三司。 |
30 | 九月癸巳,以衛大將軍、河南尹元子思為使持節、行臺僕射,使持節、驃騎大將軍、開府儀同三司、領軍將軍婁昭為西道大都督,並率左右侍官西迎車駕。己酉,椿黨毛鴻賓守潼關,齊獻武王破擒之。是日,齊獻武王東還於洛。是月,東清河人傅晶殺太守韓子捷,據郡反。會赦,乃降。 |
《列傳第七上 景穆十二王》
13 | 昴弟仲景,性嚴峭。莊帝時,兼御史中尉,京師肅然。每向臺,恆駕赤牛,時人號「赤牛中尉」。太昌初,為河南尹,奉法無私。時吏部尚書樊子鵠部下縱橫,又為盜竊,仲景密加收捕,悉獲之,咸即行決。於是豪貴寒心。出帝將西行,授仲景中軍大都督,留京師。齊獻武王欲至洛陽,仲景遂棄妻子而遁。 |
《列傳第七中 景穆十二王》
61 | 第二子世俊,頗有乾用,而無行業。襲爵,除給事中、東宮舍人。伯父澄表求轉階授之,於是除員外散騎常侍。肅宗時,追論嵩勛,封世俊衛縣開國男,食邑二百戶。遷冠軍將軍、宗正少卿,又為散騎常侍、安南將軍、武衛將軍、河南尹。尋除鎮東將軍、青州刺史,轉征東將軍,加散騎常侍。邢杲之亂,圍逼州城,世俊憑城拒守,遂得保全。孝莊時,除衛將軍、吏部尚書。爾朱兆寇京師,詔世俊以本官為都督,防守河橋。及兆至河,世俊初無拒守意,便隔岸遙拜,時論疾之。前廢帝世,為驃騎將軍,仍加尚書,尤為爾朱世隆所暱。出帝初,加儀同三司,改封武陽縣開國子,食邑五百戶。世俊居選曹,不能厲心,多所受納,為中尉彈糾,坐免官。尋復本職。孝靜初,加侍中、尚書右僕射,遷尚書令。世俊輕薄,好去就,詔送晉陽。興和中,薨。贈侍中、都督冀定瀛殷四州諸軍事、驃騎大將軍、太傅、定州刺史,尚書令、開國公如故,謚曰躁戾。子景遠襲,散騎侍郎。 |
《列傳第十二 燕鳳 許謙 張袞 崔玄伯 鄧淵》
119 | 子羨,歷中書學生、侍御史,以明謹見知。出為齊州武昌王征虜長史。後李元護之為齊州,仍為長史,帶東魏郡太守。在治十年,經三刺史,以清勤著稱。齊人懷其恩德,號曰良二千石。及代還,大受民故送遺,頗以此為損。中山王英攻義陽,羨為車司。罷,除諫議大夫,兼給事黃門侍郎,副侍中游肇為畿內大使。後行貨於錄尚書、北海王詳,轉大司農少卿。出行荊州事,轉征虜將軍、郢州刺史,鎮義陽。在州銳於聚斂。又納賄於忠,徵為給事黃門侍郎。尋加後將軍、河南尹,黃門如故。未拜,而靈太后臨朝,以元昭為河南尹,羨仍黃門,加平南將軍。羨以義陽軍司之勛,封安陽縣開國子,邑三百戶。羨曲附左右,故獲封焉。時幽、瀛、滄、冀大水,頻經寇難,民饑。詔羨兼尚書、假散騎常侍,持節詣州,隨方賑恤,多有所濟。神龜初,發疽卒,年五十四。詔賻帛三百匹、朝服一襲,贈鎮東將軍、青州刺史,謚曰恭。 |
《列傳第二十四 李順》
12 | 式子憲,字仲軌。清粹,善風儀,好學,有器度。太和初,襲爵,又降為伯。拜秘書中散,雅為高祖所賞。稍遷散騎侍郎,接對蕭衍使蕭探、範云。以母老乞歸養,拜趙郡太守。趙修與其州里。修歸葬父母也,牧守以下畏之累跡,惟憲不為之屈,時人高之。轉授驍騎將軍、尚書左丞、長兼吏部郎中。遷長兼司徒左長史、定州大中正。尋遷河南尹。參議新令於尚書上省。永平三年,出為左將軍、兗州刺史。四年,坐事除名。後以黨附高肇,為御史所劾。事具《高聰傳》。正光二年二月,肅宗講於國子堂,召憲預聽,又以子騫為國子生。四年,拜光祿大夫,復本爵濮陽伯。五年,除持節、安四將軍、行雍州刺史。尋除七兵尚書,加撫軍將軍。 |
《列傳第二十七 李寶》
12 | 高祖南伐,彥以蕞爾江閩,不足親勞鑾駕,頻有表諫。雖不從納,然亦嘉其至誠。及六軍次於淮南,徵為廣陵王羽長史,加恢武將軍、西翼副將軍。還,除冀州趙郡王乾長史。轉青州廣陵王羽長史,帶齊郡太守。徵為龍驤將軍、司徒右長史,轉左長史、秦州大中正。出行揚州事。尋徵拜河南尹。還至汝陰,復敕行徐州事。轉平北將軍、平州刺史。還,平東將軍、徐州刺史。延昌二年夏,大霖雨,川瀆皆溢。彥相水陸形勢,隨便疏通,得無淹漬之害。朝廷嘉之,頻詔勞勉。入為河南尹。遷金紫光祿大夫、光祿勛卿,轉度支尚書。出為撫軍將軍、秦州刺史。 |
《列傳第三十》
7 | 子孝紳,襲爵。稍遷前將軍,太中大夫。孝紳立行險薄,坐事為河南尹元世俊所劾,死。後贈征西將國、華州刺史。 |
《列傳第五十三 邢巒 李平》
45 | 平長子獎,字遵穆,襲。容貌魁偉,有當世才度。自太尉參軍事,稍遷通直郎、中書侍郎、直閣將軍、吏部郎中、征虜將軍,遷安東將軍、光祿大夫,仍吏部郎中。又以本官兼尚書,出為撫軍將軍、相州刺史。初,元義擅朝,獎為其親待,頻居顯要。靈太后反政,削除官爵。孝莊初,為散騎常侍、鎮東將軍、河南尹。獎前後所歷,皆以明濟著稱。元顥入洛,顥以獎兼尚書右僕射,慰勞徐州。羽林及城人不承顥旨,害獎,傳首洛陽。 |
《列傳第五十六 甄琛 高聰》
10 | 遷河南尹,加平南將軍,黃門、中正如故。琛表曰:「《詩》稱『京邑翼翼,四方是則』者,京邑是四方之本,安危所在,不可不清。是以國家居代,患多盜竊,世祖太武皇帝親自發憤,廣置主司里宰,皆以下代令長及五等散男有經略者乃得為之。又多置吏士,為其羽翼,崇而重之,始得禁止。今遷都已來,天下轉廣,四遠赴會,事過代都,五方雜沓,難可備簡,寇盜公行,劫害不絕。此由諸坊混雜,厘比不精,主司暗弱,不堪檢察故也。凡使人攻堅木者,必為之擇良器。今河南郡是陛下天山之堅木,盤根錯節,亂植其中。六部里尉即攻堅之利器,非貞剛精銳,無以治之。今擇尹既非南金,里尉鉛刀而割,欲望清肅都邑,不可得也。里正乃流外四品,職輕任碎,多是下才,人懷茍且,不能督察,故使盜得容奸,百賦失理。邊外小縣,所領不過百戶,而令長皆以將軍居之。京邑諸坊,大者或千戶、五百戶,其中皆王公卿尹,貴勢姻戚,豪猾僕隸,廕養奸徒,高門邃宇,不可干問。又有州郡俠客,廕結貴游,附黨連群,陰為市劫,比之邊縣,難易不同。今難彼易此,實為未愜。王者立法,隨時從宜,改弦易調,明主所急。先朝立品,不必即定,施而觀之,不便則改。今閑官靜任,猶聽長兼,況煩劇要務,不得簡能下領?請取武官中八品將軍已下乾用貞濟者,以本官俸恤,領里尉之任,各食其祿;高者領六部尉,中者領經途尉,下者領裡正。不爾,請少高里尉之品,選下品中應遷之者,進而為之。則督責有所,輦轂可清。」詔曰:「里正可進至勛品,經途從九品,六部尉正九品,諸職中簡取,何必須武人也?」琛又奏以羽林為游軍,於諸坊巷司察盜賊。於是京邑清靜,至今踵焉。 |
《列傳第六十一 奚康生楊大眼崔延伯》
10 | 徵拜光祿卿,領右衛將軍。與元義同謀廢靈太后。遷撫軍大將軍、河南尹,仍右衛,領左右。與子難娶左衛將軍侯剛女,即元義妹夫也。義以其通姻,深相委托,三人率多俱宿禁內,時或迭出。義以康生子難為千牛備身。 |
《列傳第六十二 爾朱榮》
10 | 於時或云榮欲遷都晉陽,或云欲肆兵大掠,迭相驚恐,人情駭震,京邑士子不一存,率皆逃竄,無敢出者。直衛空虛,官守廢曠。榮聞之,上書曰:「臣世荷蕃寄,征討累年,奉忠王室,志存效死。直以太后淫亂,孝明暴崩,遂率義兵,扶立社稷。陛下登祚之始,人情未安,大兵交際,難可齊一,諸王朝貴,橫死者眾,臣今粉軀不足塞往責以謝亡者。然追榮褒德,謂之不朽,乞降天慈,微申私責。無上王請追尊帝號,諸王、刺史乞贈三司,其位班三品請贈令僕,五品之官各贈方伯,六品已下及白民贈以鎮郡。諸死者無後聽繼,即授封爵。均其高下,節級別科,使恩洽存亡,有慰生死。」詔曰:「覽表不勝鯁塞。朕德行無感,致茲酷濫,尋繹往事,實切於懷。可如所表。」自茲已後,贈終叨濫,庸人賤品,動至大官,為識者所不貴。武定中,齊文襄王始革其失,追褒有典焉。榮啟帝遣使循城勞問,於是人情遂安,朝士逃亡者亦稍來歸闕。榮又奏請番直,朔望之日引見三公、令僕、尚書、九卿及司州牧、河南尹、洛陽河陰執事之官,參論國治,經綸王道,以為常式。 |
《列傳第六十五》
4 | 孝莊時,除司徒左長史、撫軍將軍、河南尹。初,翻為河陰令,順陽公主家奴為劫,攝而不送,翻將兵圍主宅,執主婿馮穆,步驅向縣。時正炎暑,立之日中,流汗沾地。縣舊有大枷,時人號曰「彌尾青」。及翻為縣主,吏請焚之。翻曰:「且置南墻下,以待豪家。」未幾,有內監楊小駒詣縣請事,辭色不遜,命取尾青以鎮之。既免,入訴於世宗。世宗大怒,敕河南尹推治其罪。翻具自陳狀。詔曰:「卿故違朝法,豈不欲作威以買名?」翻對:「造者非臣,買名者亦宜非臣。所以留者,非敢施於百姓,欲待兇暴之徒如小駒者耳。」於是威振京師。及為洛陽,迄於為尹,畏憚權勢,更相承接,故當世之名大致滅損。永安三年,卒於位。贈侍中、衛將軍、相州刺史。出帝初,重贈驃騎大將軍、儀同三司、尚書左僕射、雍州刺史,謚曰貞烈。 |
《列傳外戚第七十一下》
15 | 子暉,字宣明,後母弟也。少有氣幹。襲爵,位汾州刺史。暉善事人,為爾朱榮所親,以女妻其子長孺。歷侍中、河南尹,後兼尚書僕射、東南道行臺。與齊獻武王討平羊侃於兗州,元顥入洛,害之。 |
《列傳逸士第七十八》
7 | 世宗嘗召以為羽林監,領中書舍人,將令侍講《十地》諸經,因辭不拜。又欲使衣幘入見,亮苦求以幅巾就朝,遂不強逼。還山數年,與僧徒禮誦為業,蔬食飲水,有終焉之志。會逆人王敞事發,連山中沙門,而亮被執赴尚書省,十餘日,詔特免雪。亮不敢還山,遂寓居景明寺。敕給衣食及其從者數人。後思其舊居,復還山室。亮既雅愛山水,又兼巧思,結架巖林,甚得棲游之適,頗以此聞。世宗給其工力,令與沙門統僧暹、河南尹甄琛等,周視崧高形勝之處,遂造閑居佛寺。林泉既奇,營制又美,曲盡山居之妙。亮時出京師。延昌二年冬,因遇篤疾,世宗敕以馬輿送令還山,居崧高道場寺。數日而卒。詔贈帛二百匹,以供兇事。遺誡兄子綜,斂以衣幍,左手持板,右手執《孝經》一卷,置尸盤石上,去人數里外。積十餘日,乃焚於山。以灰燼處,起佛塔經藏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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