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總論: |
問:「看禮記語孟,孰先?」曰:「禮記有說宗廟朝廷,說得遠後,雜亂不切於日用。若欲觀禮,須將禮記節出切於日用常行者看,節出玉藻內則曲禮少儀看。」 |
| 總論: |
問讀禮記。曰:「禮記要兼儀禮讀,如冠禮、喪禮、鄉飲酒禮之類,儀禮皆載其事,禮記只發明其理。讀禮記而不讀儀禮,許多理皆無安著處。」 |
| 總論: |
「讀禮記,須先讀儀禮。嘗欲編禮記附於儀禮,但須著和注寫。」德輔云:「如曲禮檀弓之類,如何附?」曰:「此類自編作一處。」又云:「祖宗時有三禮科學究,是也。雖不曉義理,卻尚自記得。自荊公廢了學究科,後來人都不知有儀禮。」又云:「荊公廢儀禮而取禮記,舍本而取末也。」 |
| 總論: |
學禮,先看儀禮。儀禮是全書,其他皆是講說。如周禮王制是制度之書,大學中庸是說理之書。儒行樂記非聖人之書,乃戰國賢士為之。又云:「人不可以不莊嚴,所謂『君子莊敬日強,安肆日偷』。」又曰:「『智崇禮卑』。人之智識不可以不高明,而行之在乎小心。如大學之格物、致知,是智崇處;正心、修身,是禮卑處。」 |
| 總論: |
禮記只是解儀禮,如喪服小記便是解喪服傳,推之每篇皆然。惟大傳是總解。 |
| 總論: |
許順之說,人謂禮記是漢儒說,恐不然。漢儒最純者莫如董仲舒,仲舒之文最純者莫如三策,何嘗有禮記中說話來!如樂記所謂「天高地下,萬物散殊,而禮制行矣;流而不息,合同而化,而樂興焉」。仲舒如何說得到這裏!想必是古來流傳得此箇文字如此。廣。方子錄云:「以是知禮記亦出於孔門之徒無疑。順之此言極是。」 |
| 總論: |
問:「禮記正義載五養老、七養老之禮。」曰:「漢儒說制度有不合者,多推從殷禮去。大抵古人制度恐不便於今。如鄉飲酒禮,節文甚繁,今強行之,畢竟無益,不若取今之禮酌而行之。」 |
| 總論: |
問:「禮記古注外,無以加否?」曰:「鄭注自好。看注看疏,自可了。」大雅。文蔚錄云:「問二禮制度如何可了?」曰:「只注疏自了得。」 |
| 總論: |
鄭康成是箇好人,考禮名數大有功,事事都理會得。如漢律令亦皆有注,儘有許多精力。東漢諸儒煞好。盧植也好。淳。義剛錄云:「康成也可謂大儒。」 |
| 總論: |
王肅議禮,必反鄭玄。 |
| 總論: |
禮記有王肅注,煞好。又,太史公樂書載樂記全文,注家兼存得王肅。又,鄭玄說覺見好。禮書,如陸農師禮象,陳用之禮書,亦該博,陳底似勝陸底。後世禮樂全不足錄。但諸儒議禮頗有好處,此不可廢,當別類作一書,方好看。六朝人多是精於此。畢竟當時此學自專門名家,朝廷有禮事,便用此等人議之。如今刑法官,只用試大法人做。如本生父母事,卻在隋書劉子翼傳。江西有士人方庭堅引起,今言者得以引用。賜。 |
| 總論: |
或曰:「經文不可輕改。」曰:「改經文,固啟學者不敬之心。然舊有一人,專攻鄭康成解禮記不合改其文。如『蛾子時術之』,亦不改,只作蠶蛾子,云,如蠶種之生,循環不息,是何義也!且如大學云:『舉而不能先,命也。』若不改,成甚義理!」 |
| 總論: |
方馬二解,合當參考,儘有說好處,不可以其新學而黜之。如「君賜衣服,服以拜賜」。絕句是。「以辟之命,銘為烝彝鼎」,舊點「以辟之」為一句,極無義。辟,乃君也。以君之命銘彝鼎,最是。又如陸農師點「人生十年曰幼」作一句,「學」作一句,下放此,亦有理。「聖人作」作一句,「為禮以教人」。學記「大學之教也」作一句,「時教必有正業,退息必有居學」。「乃言底可績三載」,皆當如此。「不在此位也」,呂與叔作「豈不在此位也」?是。後看家語乃無「不」字,當從之。 |
| 總論: |
禮記荀莊有韻處多。龔實之云,嘗官於泉,一日問陳宜中云:「古詩有平仄否?」陳云:「無平仄。」龔云:「有。」辨之久不決,遂共往決之於李漢老。陳問:「古詩有平仄否?」李云:「無平仄,只是有音韻。」龔大然之。謂之無有,皆不是,謂之音韻乃是。 |
| 曲禮: |
曲禮必須別有一書協韻,如弟子職之類。如今篇首「若思」,「定辭」,「民哉」;茲。及「上堂聲必揚」,「入戶視必下」,戶。皆是韻。今上下二篇卻是後人補湊而成,不是全篇做底。「若夫」等處,文意都不接。內則卻是全篇做底,但「曾子曰」一段不是。 |
| 曲禮: |
問:「曲禮首三句是從源頭說來,此三句固是一篇綱領。要之,『儼若思,安定辭』,又以『毋不敬』為本。」曰:「然。」又曰:「只是下面兩句,便是『毋不敬』。今人身上大節目,只是一箇容貌言語,便如『君子所貴乎道者三』。這裏只是不曾說『正顏色』。要之,顏色容貌亦不爭多,只是顏色有箇誠與偽。」簡錄云:「箕子『九疇』,其要只在『五事』。」 |
| 曲禮: |
問:「艾軒解『儼若思』,訓『思』字作助語,然否?」曰:「訓『思』字作助語,尚庶幾;至以『辭』字亦為助語,則全非也。他們大率偏枯,把心都在邊角上用。」 |
| 曲禮: |
「賢者狎而敬之」,狎是狎熟、狎愛。如「晏平仲善與人交,久而敬之」,既愛之而又敬之也。「畏而愛之」,如「畏天命,畏大人,畏聖人之言」之「畏」,畏中有愛也。「很毋求勝」,很亦是兩家事。注云:「鬥鬩也。」如與人爭鬥,分辨曲直,便令理明,不必求勝在我也。「分毋求多」,分物毋多自與,欲其平也。 |
| 曲禮: |
「若夫坐如尸,立如齊」,本大戴禮之文。上言事親,因假說此乃成人之儀,非所以事親也。記曲禮者撮其言,反帶「若夫」二字,不成文理。而鄭康成又以「丈夫」解之,益謬!他也是解書多後,更不暇仔細。此亦猶「子曰好學近乎智,力行近乎仁,知恥近乎勇」,家語答問甚詳;子思取入中庸,而刪削不及,反衍「子曰」兩字。 |
| 曲禮: |
問:「『禮聞取於人,不聞取人;禮聞來學,不聞往教。』呂與叔謂上二句學者之道,下二句教者之道。取,猶致也。取於人者,我為人所取而教之;在教者言之,則來學者也。取人者,我致人以教己;在教者言之,則往教者也。此說如何?」曰:「道理亦大綱是如此,只是說得不甚分曉。據某所見,都只就教者身上說。取於人者,是人來求我,我因而教之;取人者,是我求人以教。今欲下一轉語:取於人者,便是『有朋自遠方來』,『童蒙求我』;取人者,便是『好為人師』,『我求童蒙』。」 |
| 曲禮: |
「班朝治軍,贋官行法,非禮,威嚴不行;禱祠祭祀,供給鬼神,非禮,不誠不莊。」以「誠莊」對「威嚴」,則贋官當以威嚴為本。然恐其太嚴,又當以寬濟之。 |
| 曲禮: |
問:「『七十老而傳』,則嫡子、嫡孫主祭。如此,則廟中神主都用改換作嫡子嫡孫名奉祀。然父母猶在,於心安乎?」曰:「然。此等也難行,也且得躬親耳。」又問:「嫡孫主祭,則便須祧六世、七世廟主。自嫡孫言之,則當祧。若叔祖尚在,則乃是祧其高曾祖,於心安乎?」曰:「也只得如此。聖人立法,一定而不可易。兼當時人習慣,亦不以為異也。」又問:「先生舊時立春祭先祖,冬至祭始祖,後來廢之,何故?」曰:「覺得忒煞過當,和禘、袷都包在裏面了。恐太僭,遂廢之。」 |
| 曲禮: |
問:「『年長以倍,則父事之』,這也是同類則可?」曰:「他也是說得年輩當如此。」又問:「如此,則不必問德之高下,但一例如此否?」曰:「德也隱微難見。德行底人,人也自是尊敬他。」又問:「如此,則不必問年之高下,但有德者皆尊敬之?」曰:「若是師他,則又不同。若朋友中德行底,也自是較尊敬他。」 |
| 曲禮: |
「為人子者,居不主奧。」古人室在東南隅開門,東北隅為窔,西北隅為屋漏,西南為奧。人纔進,便先見東北隅,卻到西北隅,然後始到西南隅,此是至深密之地。 |
| 曲禮: |
尸用無父母者為之,故曰:「食饗不為概,祭祀不為尸。」 |
| 曲禮: |
「父召無諾,唯而起。」唯速於諾。 |
| 曲禮: |
問:「禮云『父不祭子,夫不祭妻』,何也?」曰:「便是此一說,被人解得都無理會了。據某所見,此二句承上面『餕餘不祭』說。蓋謂餕餘之物,雖父不可將去祭子,夫不可將去祭妻。且如孔子『君賜食,必正席先嘗之;君賜腥,必熟而薦之』。君賜腥,則非餕餘矣,雖熟之以薦先祖可也。賜食,則或為餕餘,但可正席先嘗而已;固是不可祭先祖,雖妻子至卑,亦不可祭也。」 |
| 曲禮: |
「餕餘不祭,父不祭子,夫不祭妻。」先儒自為一說,橫渠又自為一說。看來只是祭祀之「祭」,此因「餕餘」起文。謂父不以是祭其子,夫不以是祭其妻,舉其輕者言,則他可知矣。 |
| 曲禮: |
「餕餘不祭,父不祭子,夫不祭妻」,古注說不是。今思之,只是不敢以餕餘又將去祭神。雖以父之尊,亦不可以祭其子之卑;夫之尊,亦不可以祭其妻之卑,蓋不敢以鬼神之餘復以祭也。祭,非「飲食必有祭」之「祭」。 |
| 曲禮: |
凡有一物必有一箇則,如「羹之有菜者用梜。」 |
| 曲禮: |
問「君言不宿於家」。曰:「只是受命即行,不停留於家也。那數句是說數項事。」 |
| 曲禮: |
凡御車,皆御者居中,乘者居左。惟大將軍之車,將自居中,所謂「鼓下」。大將自擊此鼓,為三軍聽他節制。雖王親征,亦自擊鼓。 |
| 曲禮: |
居喪,初無不得讀書之文。「古人居喪不受業」者,業,謂簨虡上一片板;不受業,謂不敢作樂耳。古人禮樂不離身,惟居喪然後廢樂,故曰:「喪復常,讀樂章。」周禮有司業者,謂司樂也。 |
| 檀弓上: |
檀弓恐是子游門人作,其間多推尊子游。必大。人傑錄云:「多說子游之知禮。」 |
| 檀弓上: |
子思不使子上喪其出母。以儀禮考之,出妻之子為父後者,自是為出母無服。或人之問,子思自可引此正條答之,何故卻自費辭?恐是古者出母本自無服,逮德下衰,時俗方制此服。故曰「伋之先君子無所失道」,即謂禮也。「道隆則從而隆,道汙則從而汙」,是聖人固用古禮,亦有隨時之義,時如伯魚之喪出母是也。子思自謂不能如此,故但守古之禮而已。然則儀禮出妻之子為母齊衰杖期,必是後世沿情而制者。雖疑如此,然終未可如此斷定。 |
| 檀弓上: |
孔子令伯魚喪出母,而子上不喪者,蓋猶子繼祖,與祖為體;出母既得罪於祖,則不得入祖廟,不喪出母,禮也。孔子時人喪之,故亦令伯魚子思喪之;子上時人不喪之,故子上守法,亦不喪之。其實子上是正禮,孔子卻是變禮也。故曰:「道隆則從而隆,道汙則從而汙。」 |
| 檀弓上: |
問子上不喪出母。曰:「今律文甚分明。」又問:「伯魚母死,期而猶哭,如何?」曰:「既期則當除矣,而猶哭,是以夫子非之。」又問「道隆則從而隆,道汙則從而汙。」曰:「以文意觀之,道隆者,古人為出母無服,迨德下衰,有為出母制服者。夫子之聽伯魚喪出母,隨時之義也。若子思之意,則以為我不能效先君子之所為,亦從古者無服之義耳。」 |
| 檀弓上: |
問「不喪出母」。曰:「子思所答,與喪禮都不相應,不知何故。據其問意,則以孔子嘗令子思喪之,卻不令子上喪之,故疑而問之也。子思之母死,孔子令其哭於廟。蓋伯魚死,其妻再嫁於衛。子思答以道之汙隆,則以孔子之時可以隨俗;而今據正禮,則為伋妻者則為白母,不為伋妻者,是不為白母爾。禮,為父後者,為出母無服。只合以此答之。」 |
| 檀弓上: |
問「稽顙而后拜,拜而后稽顙」。曰:「兩手下地曰拜。『拜而后稽顙』,先以兩手伏地如常,然後引手向前扣地。『稽顙而后拜』,開兩手,先以首扣地,卻交手如常。頓首,亦是引首少扣地。稽首,是引首稍久在地;稽者,稽留之意。」 |
| 檀弓上: |
「稽顙而后拜」,謂先以頭至地,而後下手,此喪拜也。若「拜而後稽顙」,則今人常用之拜也。 |
| 檀弓上: |
「稽顙而後拜」,稽顙者,首觸地也。「拜」字從兩手下。 |
| 檀弓上: |
申生不辨驪姬,看來亦未是。若辨而後走,恐其他公子或可免於難。 |
| 檀弓上: |
脫驂於舊館人之喪,「惡其涕之無從也」。今且如此說,萬一無驂可脫時,又如何? |
| 檀弓上: |
施問:「每疑夫子言『我非生而知之』,『若聖與仁,則吾豈敢』,及至夢奠兩楹之間,則曰:「『太山其頹乎!梁木其壞乎!哲人其萎乎!』由前似太謙,由後似太高。」曰:「檀弓出於漢儒之雜記,恐未必得其真也。」 |
| 檀弓上: |
「曾子襲裘而弔,子游裼裘而弔。」裘,似今之襖子;裼衣,似今背子;襲衣,似今涼衫公服。襲裘者,冒之不使外見;裼裘者,袒其半而以襌衣襯出之。「緇衣,羔裘;素衣,麑裘;黃衣,狐裘。」緇衣、素衣、黃衣,即裼衣,襌衣也。欲其相稱也。 |
| 檀弓上: |
「幼名,冠字,五十以伯仲,死諡,周道也。」所謂「以伯仲」者,蓋古者初冠而字,便有「伯某父」、「仲某父」三字了。及到得五十,即除了下面兩字,猶今人不敢斥尊者呼為幾丈之類。今日偶看儀禮疏中卻云,既冠之時,即是權以此三字加之,實未嘗稱也,到五十方才稱此三字。某初疑其不然,卻去取禮記看,見其疏中正是如前說。蓋當時疏是兩人做,孔穎達賈公彥。故不相照管。 |
| 檀弓上: |
「死諡,周道也。」史云,夏商以上無諡,以其號為諡,如堯舜禹之類。看來堯舜禹為諡,也無意義。「堯」字從三土,如土之堯然而高;「舜」只是花名,所謂「顏如舜華」;「禹」者,獸跡,今篆文「禹」字如獸之跡。若死而以此為諡號,也無意義。況虞舜側微時,已云「有鰥在下曰虞舜」,則不得為死而後加之諡號矣。看來堯舜禹只是名,非號也。 |
| 檀弓上: |
「從母之夫,舅之妻,二夫人相為服。」這恰似難曉。往往是外甥在舅家,見得●與姨夫相為服。其本來無服。故異之。 |
| 檀弓上: |
黃文問:「從母之夫,舅之妻,皆無服,何也?」曰:「先王制禮:父族四,故由父而上,為從曾祖服緦麻;姑之子,姊妹之子,女子之子,皆有服,皆由父而推之故也。母族三:母之父,母之母,母之兄弟。恩止於舅,故從母之夫,舅之妻,皆不為服,推不去故也。妻族二:妻之父,妻之母。乍看時,似乎雜亂無紀。仔細看,則皆有義存焉。」又言:「呂與叔集中一婦人墓誌,言凡遇功、緦之喪,皆蔬食終其身。此可為法。」又言:「生布加碾治者為功。」 |
| 檀弓上: |
姊妹呼兄弟之子為姪,兄弟相呼其子為從子。禮云:「喪服,兄弟之子猶子也。」以為己之子與為兄之子其喪服一也。為己之次子期,兄弟之子亦期也。今人呼兄弟之子為「猶子」,非是。 |
| 檀弓上: |
姪對姑而言。今人於伯叔父前,皆以為「猶子」。蓋禮記者,主喪服言。如夫子謂「回也視予猶父」。若以姪謂之「猶子」,則亦可以師為「猶父」矣!漢人謂之「從子」,卻得其正,蓋叔伯皆從父也。 |
| 檀弓上: |
問:「嫂叔無服,而程先生云:『後聖有作,須為制服。』」曰:「守禮經舊法,此固是好。纔說起,定是那箇不穩。然有禮之權處,父道母道,亦是無一節安排。看『推而遠之』,便是合有服,但安排不得,故推而遠之。若果是鞠養於嫂,恩義不可已,是他心自住不得,又如何無服得!」直卿云:「當如所謂『同爨緦』可也。今法從小功。」居父問姨母重於舅服。曰:「姊妹於兄弟未嫁期,既嫁則降為大功,姊妹之身卻不降也,故姨母重於舅也。」 |
| 檀弓上: |
嫂、婦無類,不當制他服。皆以類從兄弟,又太重。弟婦亦無服,嫂、婦於伯、叔亦無服,今皆有之。姪婦卻有服,皆報服也。 |
| 檀弓上: |
喪禮只二十五月,「是月禫,徙月樂」。 |
| 王制: |
問:「一夫均受田百畝,而有食九人、八人、七人、六人、五人多少之不等者,何以能均?」曰:「田均受百畝,此等數乃言人勤惰之不齊耳。上農夫勤於耕,則可食得九人;下不勤底,則可食得五人。故庶人在官者之祿,亦準是以為差也。」 |
| 王制: |
王制:「四海之內九州,州方千里。」及論建國之數,恐只是諸儒做箇如此算法,其實不然。建國必因其山川形勢,無截然可方之理。又,冀州最闊,今河東河北數路,都屬冀州。雍州亦闊,陝西秦鳳皆是。至青徐兗豫四州皆相近做一處,其疆界又自窄小。其間山川險夷又自不同,難概以三分去一言之。如三代封建其間,若前代諸侯先所有之國土,亦難為無故去減削他。所以周公之封魯,太公之封齊,去周室皆遠。是近處難得空地,偶有此處空隙,故取以封二公。不然,何不只留封近地,以夾輔王室?左氏載齊本爽鳩氏之地,其後蒲姑氏因之,而後太公因之。又,史記載太公就封,萊人與之爭國。當時若不得蒲姑之地,太公亦未有安頓處。又如襄王以原田賜晉文公,原是王畿地,正以他無可取之處故也。然原人尚不肯服,直至用兵伐之,然後能取。蓋以世守其地,不肯遽以予人。若封建之初,於諸侯有所減削,奪彼予此,豈不致亂!聖人處事,決不如此。若如此,則是王莽所為也。王莽變更郡國,如以益歲以南付新平,以雍丘以東付陳定,以封丘以東付治亭,以陳留以西付祈隧,故當時陳留已無有郡矣。其大尹、太尉皆詣行在所,此尤可笑!必大。人傑錄云,「漢儒之說,只是立下一箇算法,非惟施之當今有不可行,求之昔時,亦有難曉」 |
| 王制: |
王制說王畿采地,只是內諸侯之祿。後來如祭公單父劉子尹氏亦皆是世嗣。然其沾王教細密,人物皆好。劉康公所謂「民受天地之中以生」,都是識這道理。想當時識這道理者亦多,所以孔子亦要行一遭,問禮於老聃。 |
| 王制: |
問:「畿內采地,只是仕於王朝而食祿,退則無此否?」曰:「采地不世襲,所謂『外諸侯嗣也,內諸侯祿也』。然後來亦各占其地,競相侵削,天子只得鄉、遂而已。」 |
| 王制: |
王制祭法廟制不同。以周制言之,恐王制為是。 |
| 王制: |
王制「犆礿,祫禘,祫嘗,祫烝」之說,此沒理會,不知漢儒何處得此說來。禮家之說,大抵自相矛盾。如禘之義,恐只趙伯循之說為是。 |
| 王制: |
問「天子犆礿,祫禘,祫嘗,祫烝」,正義所解數段。曰:「此亦難曉。礿祭以春物未成,其禮稍輕,須著逐廟各祭。祫禘之類,又卻合為一處,則犆反詳,而祫反略矣。又據正義,禘禮是四處各序昭穆,而大傳謂『不王不禘。王者禘其祖之所自出,以其祖配之』。若周人禘嚳,配以后稷,是也。如此,則說禘又不可通矣。」又云:「春秋書『禘于太廟,用致夫人』,又不知禘于太廟其禮如何?太廟是周公之廟。先儒有謂魯亦有文王廟。左氏載鄭祖厲王。諸侯不敢祖天子,而當時越禮如此。故公廟設於私家,皆無理會處。」又問:「『諸侯礿則不禘』一段,注謂是歲朝天子,廢一時祭。」曰:「春秋朝會無節,必大錄云:「若從征伐,或經歲方歸。」豈止廢一時祭而已哉!不然,則或有世子,或大臣居守,豈不可以攝事?」人傑。 |
| 王制: |
五方之民,言語不通,卻有暗合處。蓋是風氣之中,有自然之理,便有自然之字,非人力所能安排,如「福」與「備」 |
| 禮運: |
「禮運言,三王不及上古事。人皆謂其說似莊老。」先生曰:「禮運之說有理,三王自是不及上古。胡明仲言,恐是子游撰。」以前有「言偃」云云。 |
| 禮運: |
問:「禮運似與老子同?」曰:「不是聖人書。胡明仲云:『禮運是子游作,樂記是子貢作。』計子游亦不至如此之淺。」 |
| 禮運: |
孔子曰:「我欲觀夏道,是故之杞而不足徵也,吾得夏時焉;我欲觀殷道,是故之宋而不足徵也,吾得坤乾焉。」說者謂夏小正與歸藏。然聖人讀此二書,必是大有發明處。歸藏之書無傳。然就使今人得二書讀之,豈能有聖人意思也! |
| 禮運: |
楊問:「禮運『故百姓則君以自治也』云云。注,『則』字作『明』字,不知可從否?」曰:「只得作『明』字。」宇問:「六經中,注家所更定字,不知盡從之否?」曰:「亦有不可依他處。」宇問:「禮記:『主人既祖,填池。』鄭氏作『奠徹』,恐只是『填池』,是殯車所用者。」曰:「如『魚躍拂池』,固是如此。但見葬車用此,恐殯車不用此,此處亦有疑。」又問:「『其●也,蓋殯也。』『●』改為『引』,如何?」曰:「若此處,皆未可曉。」 |
| 禮運: |
「『用人之知,去其詐;用人之勇,去其怒;用人之仁,去其貪。』知與詐,勇與怒,固相類。仁卻如何貪?」「蓋是仁只是愛,愛而無義以制之,便事事都愛好。物事也愛好,官爵也愛,錢也愛,事事都愛,所以貪。諸家解都不曾恁地看得出。」又問:「雖是偏,不是有一邊,無一邊。」曰:「那一邊也是闕了。」 |
| 禮運: |
智與詐相近,勇與怒相似,然仁卻與貪不相干。蓋北方好也,好行貪很;南方惡也,惡行廉貞。蓋好便有貪底意思。故仁屬愛,愛便有箇貪底意思。又云:「大率慈善底人,多於財上不分曉。能廉者,多是峻刻、悍悻、聒噪人底人。」 |
| 禮運: |
「用人之仁去其貪。」蓋人之性易得偏。仁緣何貪?蓋仁善底人,便有好便宜底意思。今之廉介者,便多是那剛硬底人。 |
| 禮運: |
問:「喜怒哀懼愛惡欲是七情,論來亦自性發。只是惡自羞惡發出,如喜怒愛欲,恰都自惻隱上發。」曰:「哀懼是那箇發?看來也只是從惻隱發,蓋懼亦是怵惕之甚者。但七情不可分配四端,七情自於四端橫貫過了。」 |
| 禮運: |
問:「喜愛欲發於陽,怒哀懼惡發於陰否?」曰:「也是如此。」問:「怒如何屬陰?」曰:「怒畢竟屬義,義屬陰。怒與惡,皆羞惡之發,所以屬陰。愛與欲相似,欲又較深。愛是說這物事好可愛而已,欲又是欲得之於己。他這物事,又自分屬五行。」問:「欲屬水,喜屬火,愛屬木,惡與怒屬金,哀與懼亦屬水否?」曰:「然。」 |
| 禮運: |
劉圻父問七情分配四端。曰:「喜怒愛惡是仁義,哀懼主禮,欲屬水,則是智。且粗恁地說,但也難分。」 |
| 禮運: |
問:「喜愛欲三者不同,如何分別?」曰:「各就他地頭看。如誠只是實,就他本來說喚做誠,就自家身己說誠,又自與本來不同。如信,就本然之理說是信,就自家身己說信,又不同,就物上說又不同。要知也只是一箇實。如曰『主忠信』之類,皆是自家身上說也。」 |
| 禮運: |
問:「愛與欲何以別?」曰:「愛是汎愛那物;欲則有意於必得,便要拏將來。」 |
| 禮運: |
問:「『欲』與『慾』字有何分別?」曰:「無心『欲』字虛,有心『慾』字實。有心『慾』字是無心『欲』字之母。此兩字亦通用。今人言滅天理而窮人慾,亦使此『慾』字。」●曰:「方動者慾,行出來者欲。」 |
| 禮運: |
問「慾」與「欲」之異。曰:「也只一般。只是這『慾』字指那物事而言,說得較重;這『欲』字又較通用得。凡有所愛,皆是欲。」 |
| 禮運: |
記云:「人者,鬼神之會。」又云:「致愛則存,致愨則著。」祭義皆說得好。 |
| 禮運: |
「天秉陽,垂日星;地秉陰,竅於山川。播五行於四時,和而後月生也。」陰陽變化,一時撒出;非今日生此,明日生彼。但論其先後之序,則當如此耳。橫渠云:「神為不測,故緩辭不足以盡神;化為難知,故急辭不足以體化。」因說雷斧,舉橫渠云:「其來也,幾微易簡;其究也,廣大堅固。」 |
| 禮運: |
問「人者,天地之心」。曰:「謂如『天道福善禍淫』,乃人所欲也。善者人皆欲福之,淫者人皆欲禍之。」又曰:「教化皆是人做,此所謂『人者天地之心也』。」 |
| 學記: |
「九年知類通達」,橫渠說得好:「學者至於能立,則教者無遺恨矣。此處方謂大成。」蓋學者既到立處,則教者亦不消得管他,自住不得。故橫渠又云:「學者能立,則自強不反,而至於聖人之大成矣。而今學者不能得扶持到立處。」嘗謂此段是箇致知之要。如云:「一年視離經辨志。」古注云,離經,斷絕句也。此且是讀得成句。辨志,是知得這箇是為己,那箇是為人;這箇是義,那箇是利。「三年敬業樂群。」敬業,是知得此是合當如此做;樂群,是知得滋味,好與朋友切磋。「五年博習親師。」博習,是無所不習;親師,是所見與其師相近了。「七年論學取友。」論學,是他論得有頭緒了;取友,是知賢者而取之,此謂之小成。「九年知類通達」,此謂之大成。橫渠說得「推類」兩字最好,如荀子「倫類不通,不足謂之善學」。而今學者只是不能推類,到得「知類通達」,是無所不曉,便是自強不反。這幾句都是上兩字說學,下兩字說所得處;如離經,便是學;辨志,便是所得處。他皆倣此。賜。 |
| 學記: |
子武問「宵雅肄三,官其始也」。曰:「聖人教人,合下便是要他用,便要用賢以治不賢,舉能以教不能。所以公卿大夫在下,也思各舉其職。不似而今上下都恁地了,使窮困之民無所告訴。聖賢生斯世,若是見似而今都無理會,他豈不為之惻然思有以救之?『孔子三月無君,則皇皇如也』,但不可枉尺直尋,以利言之。天生一人,便須管得天地間事。如人家有四五子,父母養他,豈不要他使?但其間有不會底,則會底豈可不出來為他擔當一家事?韓退之云:『蓋畏天命而悲人窮也。』這也說得好,說得聖賢心出。」 |
| 學記: |
問:「『不學雜服,不能安禮。』鄭注謂,服是皮弁、冕服;橫渠謂,服,事也,如洒埽應對沃盥之類。」曰:「恐只如鄭說。古人服各有等降,若理會得雜服,則於禮亦思過半矣。如冕服是天子祭服,皮弁是天子朝服;諸侯助祭於天子,則服冕服,自祭於其廟,則服弁冕;大夫助祭於諸侯,則服玄冕,自祭於其廟,則服皮弁。又如天子常朝,則服皮弁,朔旦則服玄冕;無旒之冕也。諸侯常朝則用玄端,朔旦則服皮弁;大夫私朝亦用玄端,夕深衣;士則玄端以祭,上士玄裳,中士黃裳,下士雜裳,前玄後黃也。庶人深衣。」 |
| 學記: |
「呻其佔畢,多其訊。」多其訊,如公穀所謂「何」者,是也。 |
| 學記: |
問:「『使人不由其誠』,莫只是教他記誦,而中心未嘗自得否?」曰:「若是逼得他緊,他便來冢瞞,便是不由誠。嘗見橫渠作簡與某人,謂其子日來誦書不熟,且教他熟誦,盡其誠與材。」文蔚曰:「便是他解此兩句,只作一意解。其言曰:『人之材足以有為,但以其不由於誠,則不盡其材。若曰勉率以為之,豈有由其誠也哉?』」曰:「固是。既是他不由誠,自是材不盡。」 |
| 學記: |
「善問者如攻堅木,先其易者」,而後其難。今人多以難中有道理,而不知通其易,則難自通,此不可不曉。 |
| 學記: |
問「善問者如攻堅木」一段。曰:「此說最好。若先其難者,理會不得,更進步不去。須先其易者,難處且放下,少間見多了,自然相證而解。『說』字,人以為『悅』,恐只是『說』字。說,證之義也。『解物為解,自解釋為解。』恐是相證而曉解。」 |
| 學記: |
「『善問者如攻堅木,先其易者,後其節目。』非特善問,讀書求義理之法皆然。置其難處,先理會其易處;易處通,則堅節自迎刃而解矣。若先其難者,則㈨頓斧傷,而木終不可攻,縱使能攻,而費工竭力,無自然相說而解之功,終亦無益於事也。」問:「『相說而解』,古注『說』音悅,『解』音佳買反。」曰:「說,只當如字;而解音蟹。蓋義理相說之久,其難處自然觸發解散也。」 |
| 樂記: |
看樂記,大段形容得樂之氣象。當時許多刑名度數,是人人曉得,不消說出,故只說樂之理如此其妙。今來許多度數都沒了,卻只有許多樂之意思是好,只是沒箇頓放處。如有帽,卻無頭;有箇顾,卻無腳。雖則是好,自無頓放處。司馬溫公舊與范蜀公事事爭到底,這一項事卻不相思量著。 |
| 樂記: |
古者禮樂之書具在,人皆識其器數,至錄云:「人人誦習,識其器數。」卻怕他不曉其義,故教之曰:「凡音之起,由人心生也。」又曰:「失其義,陳其數者,祝、史之徒也。」今則禮樂之書皆亡,學者卻但言其義,至以器數,則不復曉,蓋失其本矣。方子。 |
| 樂記: |
「朱絃」,練絲絃;「疏越」,下面闊。 |
| 樂記: |
「一倡而三歎」,謂一人唱而三人和也。今之解者猶以為三歎息,非也。 |
| 樂記: |
「人生而靜,天之性」,未嘗不善;「感物而動,性之欲」,此亦未是不善。至於「物至知知,然後好惡形焉;好惡無節於內,知誘於外,不能反躬,天理滅矣」,方是惡。故聖賢說得「惡」字煞遲。 |
| 樂記: |
問:「『人生而靜,天之性也。』靜非是性,是就所生指性而言。」先生應。問「知知」字。曰:「上『知』字是『致知』之『知』。」又曰:「上『知』字是體,下『知』字是用。上『知』字是知覺者。」問「反躬」。曰:「反躬是回頭省察。」又曰:「反躬是事親孝,事君忠,這箇合恁地,那箇合恁地,這是反躬。」 |
| 樂記: |
「物之感人無窮,而人之好惡無節」,此說得工夫極密,兩邊都有些罪過。物之誘人固無窮,然亦是自家好惡無節,所以被物誘去。若自有箇主宰,如何被他誘去!此處極好玩味,且是語意渾粹。 |
| 樂記: |
問:「『禮勝則離,樂勝則流』,才是勝時,不惟至於流與離,即禮樂便不在了。」曰:「這正在『勝』字緊要。只才有些子差處,則禮失其節,樂失其和。蓋這些子,正是交加生死岸頭。」又云:「禮樂者,皆天理之自然。節文也是天理自然有底,和樂也是天理自然有底。然這天理本是儱侗一直下來,聖人就其中立箇界限,分成段子;其本如此,其末亦如此;其外如此,其裏亦如此,但不可差其界限耳。才差其界限,則便是不合天理。所謂禮樂,只要合得天理之自然,則無不可行也。」又云:「無禮之節,則無樂之和,惟有節而後有和也。」 |
| 樂記: |
問:「『禮勝則離,樂勝則流。』既云離與流,則不特謂之勝,禮樂已亡矣。」曰:「不必如此說,正好就『勝』字上看,只爭這些子。禮纔勝些子,便是離了;樂纔勝些子,便是流了。知其勝而歸之中,即是禮樂之正。正好就『勝』字上看,不可云禮樂已亡也。」 |
| 樂記: |
此等禮,古人目熟耳聞,凡其周旋曲折,升降揖遜,無人不曉。後世盡不得見其詳,卻只有箇說禮處,云「大禮與天地同節」云云。又如樂盡亡了,而今卻只空留得許多說樂處,云「流而不息,合同而化」云云。只如周易,許多占卦,淺近底物事盡無了;卻空有箇繫辭,說得神出鬼沒。 |
| 樂記: |
問「明則有禮樂,幽則有鬼神」。曰:「禮主減,樂主盈。鬼神亦只是屈伸之義。禮樂鬼神一理。」 |
| 樂記: |
「明則有禮樂,幽則有鬼神。」禮樂是可見底,鬼神是不可見底。禮是收縮節約底,便是鬼;樂是發揚底,便是神。故云「人者鬼神之會」,說得自好。又云「至愛則存,至儖則著」,亦說得好。 |
| 樂記: |
問「明則有禮樂,幽則有鬼神」。曰:「此是一箇道理。在聖人制作處,便是禮樂;在造化處,便是鬼神。」或云:「『明道云:「天尊地卑,乾坤定矣」;「鼓之以雷霆,潤之以風雨」,是也。』不知『天地尊卑』是禮,『鼓之、潤之』是樂否?」先生乃引樂記「天尊地卑」至「樂者天地之和也」一段,云:「此意思極好!」再三歎息。又云:「鬼神只是禮樂底骨子。」人傑。 |
| 樂記: |
「樂由天作」,屬陽,故有運動底意;「禮以地制」,如由地出,不可移易。 |
| 樂記: |
或問「天高地下,萬物散殊」一段。先生因歎此數句意思極好,非孟子以下所能作,其文如中庸,必子思之辭。左傳子太叔亦論此:「夫禮,天之經,地之義,民之行,天地之經,而民實則之。」云:「舊見伯恭愛教人看。只是說得粗,文意不溜亮,不如此說之純粹通暢。他只是說人做這箇去合那天之度數。如云『為六畜、五牲、三犧,以奉五味』云云之類,都是做這箇去合那天,都無那自然之理。如云『天高地下,萬物散殊,而禮制行矣;流而不息,合同而化,而樂興焉』,皆是自然合當如此。」 |
| 樂記: |
問:「『春作夏長,仁也;秋斂冬藏,義也。』此易所謂『人道天道』之位歟?」曰:「此即通書所謂二氣、五行之說。」 |
| 樂記: |
問:「『禮樂極於天而蟠乎地,行乎陰陽而通乎鬼神,窮極高遠而測深厚』,此是言一氣之和無所不通否?」曰:「此亦以理言。有是理,即有是氣。亦如說『天高地下,萬物散殊,而禮制行矣』。」文蔚曰:「正義卻有『甘露降,醴泉出』等語。」曰:「大綱亦是如此。緣先有此理,末梢便有這徵驗。」 |
| 樂記: |
「『樂,樂其所自生;禮,反其所自始。』亦如『樂由中出,禮自外作』。樂是和氣,從中間直出,無所待於外;禮卻是始初有這意思,外面卻做一箇節文抵當他,卻是人做底。雖說是人做,元不曾杜撰,因他本有這意思,故下文云:『樂章德,禮報情,反始也。』」文蔚問:「如何是章德?」曰:「和順積諸中,英華發諸外,便是章著其內之德。橫渠說:『樂則得其所樂,即是樂也,更何所待?是樂其所自成。』說得亦好。只是『樂其所自成』,與『樂其所自生』,用字不同爾。」 |
| 樂記: |
問:「『禮樂偩天地之情』,如陰陽之闔闢升降,天地萬物之高下散殊;『窮本知變,樂之情』,如五音六律之相生無窮;『著誠去偽,禮之經』,如品藻節文之不可淆亂否?」曰:「也不消如此分。這兩箇物事,只是一件。禮之誠,便是樂之本;樂之本,便是禮之誠。若細分之,則樂只是一體周流底物,禮則是兩箇相對,著誠與去偽也。禮則相刑相剋,以此克彼;樂則相生相長,其變無窮。樂如晝夜之循環,陰陽之闔闢,周流貫通;而禮則有向背明暗。論其本則皆出於一。樂之和,便是禮之誠;禮之誠,便是樂之和。只是禮則有誠有偽,須以誠克去偽,則誠著。所以樂記內外同異,只管相對說,翻來覆去,只是這兩說。」又曰:「偩,依象也。『窮本知變』;如樂窮極到本原處,而其變生無窮。」問:「『降興上下之神』,是說樂;『凝是精粗之體』,是說禮否?」曰:「不消如此分。禮也有『降興上下之神』時節,如祭肝祭心之類。」 |
| 樂記: |
問「樂以治心,禮以治躬」。曰:「心要平易,無艱深險阻,所以說:『不和不樂,則鄙詐之心入之矣!不莊不敬,則慢易之心入之矣!』」 |
| 樂記: |
讀書自有可得參考處。如「易直子諒之心」一句,「子諒」,從來說得無理會。卻因見韓詩外傳「子諒」作「慈良」字,則無可疑。 |
| 樂記: |
子武問:「『天則不言而信』,莫只是實理;『神則不怒而威』,莫只是不可測知否?」曰:「也是恁地。神便是箇動底物事。」 |
| 樂記: |
問:「樂記以樂為先,與濂溪異。」曰:「他卻將兩者分開了。」 |
| 祭義: |
「春禘秋嘗。霜露既降,君子履之,必有悽愴之心,非其寒之謂。雨露既濡,君子履之,必有怵惕之心,如將見之。樂以迎來,哀以送往,故禘有樂而嘗無樂。」蓋春陽氣發來,人之魂魄亦動,故禘有樂以迎來,如楚辭大招中亦有「魂來」之語;秋陽氣退去,乃鬼之屈,故嘗不用樂以送往。 |
| 祭義: |
問:「『孝子有終身之喪,忌日之謂也』,不知忌日合著如何服?」曰:「唐時士大夫依舊孝服受弔。五代時某人忌日受弔,某人弔之,遂於坐間刺殺之。後來只是受人慰書,而不接見,須隔日預辦下謝書,俟有來慰者,即以謝書授之,不得過次日。過次日,謂之失禮。服亦有數等,考與祖、曾祖、高祖,各有降殺;妣與祖妣,服亦不同。大概都是黲衫、黲巾。後來橫渠制度又別,以為男子重乎首,女子重乎帶。考之忌日,則用白巾之類,疑亦是黲巾。而不易帶;妣之忌日,則易帶而不改巾。服亦隨親疏有隆殺。」問:「先生忌日何服?」曰:「某只著白絹涼衫、黲巾,不能做許多樣服得。」問:「黲巾以何為之?」曰:「紗絹皆可。某以紗。」又問:「誕辰亦受子弟壽酒否?」曰:「否。」「衣服易否?」曰:「否。一例不受人物事。某家舊時常祭:立春、冬至、季秋祭禰三祭。後以立春、冬至二祭近禘、祫之祭,覺得不安,遂去之。季秋依舊祭禰,而用某生日祭之。適值某生日在季秋,遂用此日。」九月十五日。又問:「在官所,還受人壽儀否?」曰:「否。然也有行不得處,如作州則可以不受,蓋可以自由。若有監司所在,只得按例與之受;蓋他生日時,又用還他。某在潭州如此;在南康漳州,不受亦不送。」又問黲巾之制。曰:「如帕複相似,有四隻帶,若當襆頭然。」 |
| 祭義: |
問「惟聖人為能饗帝」。曰:「惟聖方能與天合德。」又曰:「這也是難。須是此心蕩蕩地,方與天相契;若有些黑暗,便不能與天相契矣。」 |
| 祭義: |
「夫子答宰我鬼神說處甚好:『氣者,神之盛也;魄者,鬼之盛也。』人死時,魂氣歸於天,精魄歸於地。所以古人祭祀,燎以求諸陽,灌以求諸陰。」曰:「『其氣發揚於上,為昭明、焄蒿、悽愴,此百物之精,神之著也』,何謂也?」曰:「人氣本騰上,這下面盡,則只管騰上去。如火之煙,這下面薪盡,則煙只管騰上去。」曰:「終久必消否?」曰:「是。」 |
| 祭義: |
問:「『氣也者,神之盛也;魄也者,鬼之盛也。』豈非以氣魄未足為鬼神,氣魄之盛者乃為鬼神否?」曰:「非也。大凡說鬼神,皆是通生死而言。此言盛者,則是指生人身上而言。所以後面說『骨肉斃於下,陰為野土』,但說體不說魄也。」問:「頃聞先生言,『耳目之精明者為魄,口鼻之噓吸者為魂』,以此語是而未盡。耳目之所以能精明者為魄,口鼻之所以能噓吸者為魂,是否?」曰:「然。看來魄有箇物事形象在裏面,恐如水晶相似,所以發出來為耳目之精明。且如月,其黑暈是魄也,其光是魂也。想見人身魂魄也是如此。人生時魂魄相交,死則離而各散去,魂為陽而散上,魄為陰而降下。」又曰:「陰主藏受,陽主運用。凡能記憶,皆魄之所藏受也,至於運用發出來是魂。這兩箇物事本不相離。他能記憶底是魄,然發出來底便是魂;能知覺底是魄,然知覺發出來底又是魂。雖各自分屬陰陽,然陰陽中又各自有陰陽也。」或曰:「大率魄屬形體,魂屬精神。」曰:「精又是魄,神又是魂。」又曰:「魄盛,則耳目聰明,能記憶,所以老人多目昏耳聵,記事不得,便是魄衰而少也。老子云:『載營魄。』是以魂守魄。蓋魂熱而魄冷,魂動而魄靜。能以魂守魄,則魂以所守而亦靜,魄以魂而有生意,魂之熱而生敘,魄之冷而生暖。惟二者不相離,故其陽不燥,其陰不滯,而得其和矣。不然,則魂愈動而魄愈靜,魂愈熱而魄愈冷。二者相離,則不得其和而死矣。」又云:「水一也,火二也。以魄載魂,以二守一,則水火固濟而不相離,所以能永年也。養生家說盡千言萬語,說龍說虎,說鉛說汞,說坎說離,其術止是如此而已。故云:『載魄抱魂,能勿離乎?專氣致柔,能如嬰兒乎?』今之道家,只是馳騖於外,安識所謂『載魄守一,能勿離乎』!康節云:『老子得易之體,孟子得易之用。』康節之學,意思微似莊老。」或曰:「老子以其不能發用否?」曰:「老子只是要收藏,不放散。」 |
| 祭義: |
問:「陽魂為神,陰魄為鬼。祭義曰:『氣也者,神之盛也;魄也者,鬼之盛也。』而鄭氏曰:『氣,噓吸出入者也。耳目之聰明為魄。』然則陰陽未可言鬼神,陰陽之靈乃鬼神也,如何?」曰:「魄者,形之神;魂者,氣之神。魂魄是神氣之精英,謂之靈。故張子曰:『二氣之良能。』」二氣,即陰陽也。良能,是其靈處。問:「眼體也,眼之光為魄。耳體也,何以為耳之魄?」曰:「能聽者便是。如鼻之知臭,舌之知味,皆是。但不可以『知』字為魄,纔說知,便是主於心也。心但能知,若甘苦鹹淡,要從舌上過。如老人耳重目昏,便是魄漸要散。」潘問:「魄附於體,氣附於魂,可作如此看否?」曰:「也不是附。魂魄是形氣之精英。」銖問:「陽主伸,陰主屈。鬼神陰陽之靈,不過指一氣之屈伸往來者而言耳。天地之間,陰陽合散,何物不有?所以錯綜看得。」曰:「固是。今且說大界限,則周禮言『天曰神,地曰祇,人曰鬼』。三者皆有神,而天獨曰神者,以其常常流動不息,故專以神言之。若人亦自有神,但在人身上則謂之神,散則謂之鬼耳。鬼是散而靜了,更無形,故曰『往而不返』。」又問:「子思只舉『齊明盛服』以下數語發明『體物而不可遺』之驗,只是舉神之著者而言,何以不言鬼?」曰:「鬼是散而靜,更無形,故不必言。神是發見,此是鬼之神。如人祖考氣散為鬼矣,子孫精誠以格之,則『洋洋如在其上,如在其左右』,豈非鬼之神耶?」 |
| 祭義: |
魂魄,禮記古注甚明,云:「魂,氣之所出入者是;魄,精明所寓者是。」 |
| 祭義: |
問:「孔子答宰我鬼神一段,鄭注云:『氣,謂噓吸出入者也。耳目之聰明為魄。』竊謂人之精神知覺與夫運用云為皆是神。但氣是充盛發於外者,故謂之『神之盛』;四肢九竅與夫精血之類皆是魄,但耳目能視能聽而精明,故謂之『鬼之盛』。」曰:「是如此。這箇只是就身上說。」又曰:「燈似魂,鏡似魄。燈有光焰,物來便燒;鏡雖照見,只在裏面。又,火日外影,金水內影;火日是魂,金水是魄。」又曰:「運用動作底是魂,不運用動作底是魄。」又曰:「動是魂,靜是魄。」 |
| 祭義: |
問「其氣發揚於上,為昭明、焄蒿、悽愴」。曰:「此是陰陽乍離之際,髣彿如有所見,有這箇聲氣。昭明、焄蒿是氣之升騰,悽愴是感傷之意。」 |
| 祭義: |
問「其氣發揚於上,為昭明、焄蒿、悽愴」。曰:「昭明是所謂光景者,想像其如此;焄蒿是騰升底氣象;悽愴是能令人感動模樣,『墟墓之閒未施哀而民哀』,是也。『洋洋乎如在其上,如在其左右』,正謂此。」 |
| 祭義: |
「昭明」是光耀底,「焄蒿」是滾上底,「悽愴」是凜然底。今或有人死,氣盛者亦如此。 |
| 祭義: |
曾見人說,有人死,其室中皆溫暖,便是氣之散。禮記云:「其氣發揚於上,為昭明、焄蒿、悽愴,此百物之精也。」昭明是精光,焄蒿是暖氣,悽愴是慘栗者。如漢書李少君招魂,云:「其氣肅然!」 |
| 祭義: |
「焄蒿是鬼神精氣交感處,注家一處說升騰。悽愴則漢武郊祀記所謂『其風肅然』!」或問:「今人聚數百人去祭廟,必有些影響,是如何?」曰:「眾心輻湊處,這些便熱。」又問:「『郊焉而天神假,廟焉而人鬼享』,如何?」曰:「古時祭祀都是正,無許多邪誕。古人只臨時為壇以祭,此心發處,則彼以氣感,纔了便散。今人不合做許多神像只兀兀在這裏坐,又有許多夫妻子母之屬。如今神道必有一名,謂之『張太保』『李太保』,甚可笑!」自修。 |
| 祭義: |
問:「『昭明、焄蒿、悽愴』之義如何?」曰:「此言鬼神之氣所以感觸人者。昭明,乃光景之屬;焄蒿,氣之感觸人者,悽愴,如漢書所謂『神君至,其風颯然』之意。」廣問:「中庸或問取鄭氏說云:『口鼻之噓吸者為魂,耳目之精明者為魄。』先生謂:『此蓋指血氣之類言之。口鼻之噓吸是以氣言之,耳目之精明是以血言之。』目之精明以血言,可也。耳之精明,何故亦以血言?」曰:「醫家以耳屬腎,精血盛則聽聰,精血耗則耳聵矣。氣為魂,血為魄,故『骨肉歸於地,陰為野土』,『若夫魂氣則無不之也』。」廣云:「是以易中說『遊魂為變』。」曰:「易中又卻只說一邊:『精氣為物。』精氣聚則成物,精氣散則氣為魂,精為魄。魂升為神,魄降為鬼。易只說那升者。」廣云:「如徂落之義,則是兼言之。」曰:「然。」廣云:「今愚民於村落杜撰立一神祠,合眾以禱之,其神便靈。」曰:「可知眾心之所輻湊處,便自暖,故便有一箇靈底道理。所以祭神多用血肉者,蓋要得藉他之生氣耳。聞蜀中灌口廟一年嘗殺數萬頭羊,州府亦賴此一項稅羊錢用。又如古人釁鍾、釁龜之意,皆是如此。」廣云:「人心聚處便有神,故古人『郊則天神格,廟則人鬼享』,亦是此理。」曰:「固是。但古人之意正,故其神亦正;後世人心先不正了,故所感無由得正。」因言:「古人祭山川,只是設壇位以祭之,祭時便有,祭了便無,故不褻瀆。後世卻先立箇廟貌如此,所以反致惑亂人心,倖求非望,無所不至。」廣因言今日淫祠之非禮,與釋氏之所以能服鬼神之類。曰:「人心苟正,表裏洞達無纖毫私意,可以對越上帝,則鬼神焉得不服?故曰:『思慮未起,鬼神莫知。』又曰:『一心定而鬼神服。』」 |
| 祭義: |
問:「『其氣發揚於上,為昭明、焄蒿、悽愴,此百物之精也,神之著也。』如何?」曰:「神氣屬陽,故謂之人;精魄屬陰,故謂之鬼。然方其生也,而陰陽之理已附其中矣。」又曰:「今且未要理會到鬼神處。大凡理只在人心,此心一定,則萬理畢見,亦非能自見也。心苟是矣,試一察之,則是是非非,自然別得。且如惻隱、羞惡、辭遜、是非,固是良心。苟不存養,則發不中節,顛倒錯亂,便是私心。」又問:「既加存養,則未發之際不知如何?」曰:「未發之際,便是中,便是『敬以直內』,便是心之本體。」又問:「於未發之際,欲加識別,使四者各有著落,如何?」曰:「如何識別?也只存得這物事在這裏,便恁地涵養將去。既熟,則其發見自不差。所以伊川說:『德無常師,主善為師;善無常主,協於克一。』須是協一,方得。」問:「『善』字不知主何而言?」曰:「這只主良心。」 |
| 祭義: |
問:「聖人凡言鬼神,皆只是以理之屈伸者言也。至言鬼神禍福凶吉等事,亦只是以理言。蓋人與鬼神天地同此一理,而理則無有不善。人能順理則吉,逆理則凶,於其禍福亦然。豈謂天地鬼神一一下降於人哉?如書稱『天道福善禍淫』,易言『鬼神害盈而福謙』,亦只是這意思。祭義:『宰我曰:「吾聞鬼神之名,不知其所謂。」孔子曰:「神也者,氣之盛也;魄也者,鬼之盛也。」又曰:「眾生必死,死必歸土,是之謂鬼。骨肉斃於下,陰為野土。其氣發揚於上,為昭明、焄蒿、悽愴,百物之精,神之著也。」』魄既歸土,此則不問。其曰氣,曰精,曰昭明,又似有物矣。既只是理,則安得有所謂氣與昭明者哉?及觀禮運論祭祀則曰:『以嘉魂魄,是謂合莫。』注謂,莫,無也。又曰:『上通無莫。』此說又似與祭義不合。」曰:「如子所論,是無鬼神也。鬼神固是以理言,然亦不可謂無氣。所以先王祭祀,或以燔燎,或以鬱鬯。以其有氣,故以類求之爾。至如禍福吉凶之事,則子言是也。」 |